湖南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12-29
王军中央八项规定处分

原标题:湖南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湖南省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怀化市洪江市群峰乡党委书记王军、湾溪乡党委书记向子富等人公务活动饮酒问题。2018年10月10日,群峰乡和湾溪乡28名干部进行篮球友谊赛后,在湾溪乡政府食堂共用晚餐,饮用白酒7瓶,消费700元。10月11日上午,参与用餐并饮酒的群峰乡人大主席向建明被发现在宿舍房间内死亡,王军得知后与向子富找其他就餐人员统一口径,称是私人接待行为、饮用白酒2瓶。王军、向子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参与用餐的其他25名干部根据情节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免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湾溪乡纪委书记禹浩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湘西自治州古丈县政府副县级干部罗时衡大办婚宴问题。2018年4月22日至23日,罗时衡在古丈县某餐馆和某酒店分两次为其子举办结婚宴,共置办酒席46桌,收取礼金78000元,其中违规收受非亲戚人员所送礼金22000元。事后,罗时衡向组织报告“共20桌,没有违反上级相关规定。”罗时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苏跃宇违规出入“一桌餐”场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问题。2018年5月至9月,苏跃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先后7次违规出入“一桌餐”场所豪吃海喝,餐费金额共计14524元。苏跃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4.株洲市攸县第二中学校长兼党支部副书记陈卫旭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操办丧事等问题。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陈卫旭长期违规使用该校公务用车,共涉及私用公车费用10100元。2017年12月21日,陈卫旭在操办其父亲丧事过程中,安排该校教职工上班时间帮忙操办丧事,并违规收受该校教职工等亲戚以外人员礼金47400元。陈卫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5.邵阳市邵阳县建筑公司经理刘斌、县市政公司副经理银朝阳、县公路局路桥工程队工作人员银喜民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8年4月,刘斌、银朝阳、银喜民以邵阳县建筑协会会员身份接受县建筑协会邀请,并使用县建筑协会费用到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旅游。组织调查期间,刘斌、银朝阳、银喜民分别上缴旅游费用6800元。刘斌、银朝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银喜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6.常德市澧县财政局原金融与债务股股长黄昭春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8年6月22日,黄昭春陪同常德市某公司一行人到澧县考察项目。考察结束后,黄昭春安排该公司一行人到澧县某餐馆吃午饭。席间,黄昭春等人饮用2瓶白酒和4瓶啤酒。送走项目考察人员后,黄昭春在途中与他人发生争吵并殴打他人。黄昭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6起案件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既有老问题,也有新表现。有的用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接受宴请,有的节日期间收受红包礼金、名贵特产,有的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长期使用公车,有的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都是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例,必须严肃处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

通报要求,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组织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两节”通知精神,以及有关典型案例通报要求,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严抓严管严监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不能做到行动自觉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严格执行纪律规定,自觉树立新风正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元旦、春节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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