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8年12月份新政

日期:12-29
医疗健康福建省全文

原标题:福建省2018年12月份新政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在拓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等方面进一步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步伐,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实现全省民营经济规模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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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口岸通关进一步提效降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案》(闽政办〔2018〕88号),明确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全面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到2021年底,全省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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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2月7日出台《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89号),提出健全完善政府、部门、单位“三位一体”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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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90号),出台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强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障体系等3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互联共享,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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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12345便民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8〕92号),明确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热线电话的并线整合力度、切实提高12345热线电话工作水平等五方面着手,进一步强化全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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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94号),强调要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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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公安厅印发《福建省公安厅便民服务新举措》(闽公综〔2018〕269号),集中推出10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治安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机场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居民身份证临到期提示服务、自助在线生成住宿应急凭证等具体举措,让广大群众共享公安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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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福建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民保〔2018〕196号),进一步细化临时救助对象分类,优化救助流程,强化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意见明确,按不同困难情形将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对不同救助对象实施分类分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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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12月27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意见》(闽教发〔2018〕111号)。意见明确,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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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卫健委、财政厅、民政厅、医保局、计生协、残联、红十字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意见明确,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49-59岁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60岁及以上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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