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邵阳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近日,邵阳市纪委监委对今年查处的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大祥区老屋桥水库管理所副所长左茂勇不作为问题。2016年10月,左茂勇在工作巡查中发现雨溪街道五花村村民张某某在老屋桥水库附近修建堡坎,却一直未核实其是否办理了施工手续,也未向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报告,导致张某某继续在水功能保护区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引发五花村村民到市赴省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7月,左茂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新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孙建新、刘志勇作风不实问题。2016年,孙建新、刘志勇在新邵县小塘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复核过程中,对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掌握不全,将部分群众自筹资金修筑的道路、路肩、水泥坪错误纳入了项目核算,导致该工程第六标段多支出工程款7万余元。2018年8月,刘志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孙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3.隆回县小沙江镇党委副书记宁坤华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隆回县小沙江镇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过程中存在选址不科学、住房面积超标、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宁坤华作为小沙江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宁坤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绥宁县关峡苗族乡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公室工作人员杨明山、田祖辉在扶贫项目验收中走过场、不认真履职问题。2017年,杨明山、田祖辉在对绥宁县关峡苗族乡插柳村易地扶贫搬迁申请户苏某某进行上户调查及新建房屋验收过程中,工作不认真负责,未发现苏某某的实际住房和其新建房屋未完工的事实,且未按规定要求苏某某在拆除旧房协议书上签字和向其出具拆除旧房承诺书,导致苏某某违规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6万元。2018年7月,杨明山、田祖辉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5.武冈市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武冈市司马冲镇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站监管失职问题。2017年,武冈市司马冲镇财政所长李某某长期私存、挪用医保资金、征地补偿款等共计300余万元。武冈市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和司马冲镇领导干部在发现司马冲镇医保缴费入库异常、相关资金未入账后,未采取强而有力的督促措施,工作失职,为李某某挪用公款提供了便利条件,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李某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2月,武冈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建雄和司马冲镇副镇长唐倩颖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冈市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唐龙军、司马冲镇医保站审核员杨其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司马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唐文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和降级处分,司马冲镇党委组织委员张润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涉案资金追回216万余元。
6.新宁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郑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贻道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郑澜、陈贻道在负责新宁县城某排水管网工程项目现场监管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程存在未按图施工等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5月,郑澜、陈贻道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邵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