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认真做好明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近日,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要集中精力抓好年末经济社会发展的收官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冬春农业生产,确保各项工作不断档,又要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
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切身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和农村留守人员、城市空巢老人等的走访慰问,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的救助金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有效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民工拿到足额工资、过好年。加强党内激励关爱帮扶,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老战士和退役人员中的困难人员、烈军属等活动,关心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统筹做好市场供应
要提前做好节日市场调度,根据双节居民消费特点及变化情况,组织好粮、油、肉、禽、蛋、菜、水产品、乳制品等生活必需品及居民日常消费食品的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适时采取基地直供、市外调运等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加强煤电油气运的协调保障,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上接A01版)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排查风险隐患,加强节日大型聚餐特别是年夜饭供餐点监管力度,有效防止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群体性危害事件发生。要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监管,强化对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网络交易平台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抓好春运和旅游市场管控
要加强春运组织协调,提前谋划、主动配合,统筹抓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运力有效衔接,合理调配各类运力资源,提高综合运输能力。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极端天气情况和旅客大面积滞留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要强化春运安保工作,落实各类运输载具的安全检测,加强人群密集场所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坚决打击“宰客”“倒客”和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
要加强旅游市场整治,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以及“野导”“黄牛”等违法行为,严防旅游酒店随意加价,维护好旅游购物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品质,鼓浪屿等主要景区要加强客流预测预警、管控疏导,引导旅客合理安排行程。畅通旅客投诉渠道,健全旅客投诉和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完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妥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确保春运和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四、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
要做好对外宣传,讲好厦门故事。结合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和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广泛宣传我市改革开放4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文艺工作者积极创新宣讲、演出模式,努力将理论宣讲和文艺演出融为一体,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保持“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继续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惠民、文艺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
要带头厉行节俭、文明过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舆论引导,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规范烟花爆竹燃放,严防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等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切实增强红线意识,落实好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抓好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以及大中小学假期安全。进一步强化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地铁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燃气、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专项整治,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防止踩踏等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快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防控流感、动物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深入抓好矛盾排查,化解消除因征地拆迁、劳资社保、医疗纠纷、金融、房地产等引发的各类矛盾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回应处置,预防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及时启动新闻宣传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和舆论导向,妥善处置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防止问题发酵引发负面社会反响。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深化对电信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问题整治。严密防范暴恐活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做好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国门安全。
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
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市实施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化风成俗。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发放或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利用电子红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节礼,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严禁违规“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组织、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吃喝活动等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准借机编制“关系网”,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通报惩戒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七、抓紧做好年终岁首各项工作
要认真梳理对照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提前谋划明年工作,理清工作要点和思路,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各级各部门制定的2019年度指导性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应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
八、认真做好值守应急
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报告等制度,妥善安排安全、保卫等工作。各区、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不安排同时外出,部门主要领导外出期间,需预先安排好带班领导,保持通讯24 小时畅通。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安排好节日值班,落实备勤力量,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值守应急协调机制,承担应急职能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实行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恪尽职守、在岗在位,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不得耽搁延误,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将对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进行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