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12-28
王俊杰百江镇邵黎明

原标题:杭州: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杭州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党委委员、支队长助理王俊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月7日,王俊杰在办理母亲丧事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村村党委书记陈某某、副村长韩某某等2人所送“白包”礼金各2000元,共计4000元;收受监管对象某餐厅老板王某某所送“白包”礼金1000元;收受单位同事多人所送“白包”礼金共14400元。2018年11月,王俊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钟旭思违规收受礼品礼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7年2月至2017年9月,钟旭思多次收受项目承接单位杭州某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余某某等人所送世纪联华超市卡,共计价值5000元,收受五粮液2瓶。2016年底至2018年5月,两次接受项目承接单位杭州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安排的宴请。2018年9月,钟旭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技术协会会长徐桂琴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1月18日,经徐桂琴同意,公司以欢送退休职工的名义,组织部分退休和在职职工及家属等12人在萧山区浦阳镇某山庄聚餐,并购买礼品9份送给参加的相关人员,共计费用7000元在公司职工技术协会帐户列支。2018年6月,徐桂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余杭区中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关永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7年12月,中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取下属出租营业房的水电费和挂号本工本费,共计23.58万余元未规范入账,其中列支8.97万余元用于给职工发放应急通讯费。关永明另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8年12月,关永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富阳区新登镇共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宋国良组织国内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1月12日至13日,新登镇共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全体党员和股民代表到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马站镇中魁村学习考察,宋国良作为带队领导,未严格按报批的行程,改变学习考察路线前往雁荡山风景区游览,且13日返回富阳后考察人员在新登某酒店用餐。此次活动超出实际外出人员批准可列支的费用,其中违规列支景区门票费用3840元。2018年7月,宋国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超支费用已退缴。

6、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根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初至2017年初,童根华在担任临安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两次收受在临安从事保洁业务的杭州某保洁有限公司经营者汪某某所送现金,共计20000元。2018年初,童根华在担任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再次收受汪某某所送现金5000元。童根华另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童根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桐庐县百江镇原党委书记邵黎明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违规公款支付烟酒、土特产费用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邵黎明在担任百江镇党委书记期间,百江镇通过虚列食堂就餐开支、虚构拆迁补助等形式,套取资金用于班子成员发放补贴,共计47万元,其中邵黎明发得4万元。2015年4月,百江镇虚构猪栏养殖场的拆迁协议,套取补助资金用于支付烟酒、土特产等费用,共计13.71万余元。2018年11月,邵黎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杭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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