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扩大自然资源产权权能

日期:12-28
权能产权自然资源

原标题:厦门扩大自然资源产权权能

11月30日,厦门市出台《厦门市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完成自然资源产权登记、适度扩大自然资源产权权能等五项主要任务,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

适度扩大自然资源产权权能方面,一是适度扩大土地资源产权权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适度扩大集体土地资源产权权能;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建立健全土地二级市场;总结国有建设用地立体化开发利用实践经验,研究制定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办法。二是贯彻落实水资源的产权权能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制度,确认取水户的水资源使用权;开展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配合推进九龙江流域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的区域水权交易。三是适度扩大矿产资源产权权能。在矿产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健全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抵押、出资(入股)等权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取得和流转,规范矿业权市场运作。四是适度扩大森林资源产权权能。对未开展明晰产权主体改革,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生态公益林、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和天然商品林除外),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引导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社会资本与林农开展合作经营;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各选择一个村开展林地林木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到户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推广。五是适度扩大海域海岛资源产权权能。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经营性用海的海域使用权;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融资业务。 【海峡资源报 齐培松 王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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