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拳打击“拒执罪”惩治“老赖”不手软
三明市两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8日讯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则是这道防线上的最后一个环节。然而,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甚至暴力抗拒等行为,不但使得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也损害群众合法权益,成为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痼疾。
切实解决执行难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近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不断加大“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在市委政法委统一协调下,与检察院、公安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实现对拒执犯罪严厉打击,对失信人形成强大震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全市法治环境的营造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
三明梅列区法院院长王茂华开庭审理一起拒执罪案件,梅列区检察院检察长程凤娟出庭支持公诉。
重拳出击 决战决胜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的铮铮誓言、庄严承诺,必须敢打必赢、决战决胜。”三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丽青表示,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两级法院通过对拒绝履行义务且行为性质恶劣,已触犯刑法的失信被执行人定罪判刑,有力震慑被执行人,使其更加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严重性,促使其积极主动履行,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
在姚丽青院长看来,党的领导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最根本保证。近年来,在三明中院的努力下,市委政法委召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政法部门召开全市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市打击拒执犯罪工作。
破解“执行难”,坚持党委领导统筹协调,三明两级法院更是重拳出击。2016年以来,共先后开展执行专项行动238次,采取强制措施2万多次,拘留被执行人2404人次,持续保持对老赖的打击高压态势。为推进工作开展,三明中院组织各基层法院全面摸排可能涉嫌拒执犯罪的执行案件,及时固定犯罪证据;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拒执罪的入罪标准与办理程序;并将惩治拒执犯罪工作成效列入全市法院院长抓司法公信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拼“干劲”,更拼“智慧”,如今破解执行难、强化“拒执罪”打击的“法宝”被越用越熟练。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在全省率先部署升级4G单兵远程指挥系统;探索建立公证送达,引入保全、救助、悬赏三位一体的保险机制;永安法院成立全国首家涉执涉诉犯罪调查局,有力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截至12月15日,今年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9186件,执行到位38.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