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遵义:严把职责关口 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今年以来,遵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严把 “四关”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全年共受理违纪违法案件1652件1775人。
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对作为案件处理依据的违纪事实及证据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鉴别,做到“四不定案”:即只有被审查人交待不定案,只有一个言词证据不定案,证据之间的矛盾尚未排除不定案,间接证据形成的证明体系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不定案,切实把好事实证据关。
严把案件定性量纪关。抓住案件主要问题,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进行审查,对主观上没有违纪故意、违纪情节较轻的,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纪律处分处理;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执纪的方式从过去的相对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生搬硬套、机械操作,也不随意转化、畸轻畸重,把握好“树木”和“森林”关系,促进全市政治生态的优化提升。
严把案件手续程序关。严格按照《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贵州省纪委监委业务工作程序规范(试行)》等规定,促使县(区、市)纪委重视案件审理工作,促使其组织机构更加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案件材料更加规范,审理文书得到统一,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防止因程序不到位造成的执纪偏差。
严把案件审理文书质量关。把提高案件审理文书质量放到极其重要的地位,认真学习、反复钻研《纪检监察机关常用文书格式》及省纪委审理室案件执纪审理相关文书参考模板,力求做到制作的案件审理文书具体、准确、严谨、合法、有据。
(遵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