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12-28
青海节日省委

原标题: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12月27日,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青海解放70周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帮扶救助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济困、送温暖等活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把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为重点,认真抓好民生实事工程落实,扎实做好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低保金等发放和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无着落人员等帮扶救助工作,加大对困难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四个奔着去”大抓落实活动,深入贫困地区、困难企业和基层一线,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重点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妥善安排好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产生活,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二、强化节日市场供应保障。要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加强产销衔接,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证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和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全力做好煤电油气运的保障供应,确保民生用气用煤用电用水需求。加大对食品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和餐桌,保证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强节日市场经营行为、节日热销产品和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严厉打击发布虚假消息、囤积居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丰富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等主题文化惠民活动,举办非遗、民俗等传统文化节目展演,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力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净化节日文化市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制作播出一批扎根新时代实践、彰显新时代精神的文艺精品剧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加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执法力度,丰富旅游产品,倡导文明旅游、文明出游,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四、保证安全便利满意出行。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铁路、公路、民航和城镇公共交通等运力统筹和协同衔接,优化路网运行管理,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优先保障务工人员、学生等重点群体购票,持续完善互联网、电话售票举措,扩大持二代身份证直接刷证进出站、检票乘车服务的应用范围,做好出行提示等信息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站车服务品质。制定完善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运输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确保群众安全出行。严厉打击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维护良好出行秩序。

五、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气热、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影院、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老旧住宅、出租房屋等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好重点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监管,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及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防范处理,严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讨薪讨债、房地产、医疗纠纷、转业安置等引发的矛盾,强化就地调处、马上解决,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发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牧区黑恶势力,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平稳有序。深入排查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涉稳涉恐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确保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传承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加强激励关爱帮扶,组织开展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军烈属等活动,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坚守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关心关爱力度,对因公殉职或者不幸去世的优秀基层干部家属重点走访慰问。

八、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及节日礼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私车公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带头转变作风,持续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紧盯易发多发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和节日腐败问题。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九、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加强值守应急和值班备勤,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做好“两节”期间值班工作。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强化应急协调联动,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公安、消防、医院、银行、供水、供暖、供电、供气、供煤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切实安排好节日值班执勤,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两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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