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政府撤销“暂停新建商品房限价的通知”

日期:12-27
关于暂停执行的通知衡阳市限价

原标题:衡阳市政府撤销“暂停新建商品房限价的通知”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今天(12月27日)晚间,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称,决定撤销《关于暂停执行的通知》。

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称,鉴于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暂停执行的通知》(衡发改价服【2018】45号),对稳控房价的复杂性判断不精准,对稳定预期的持续性认识不充分,文件出台引发了市场的误解和网上的炒作,其影响有悖于部门出台文件的初衷,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该文件。

对此,衡阳方面表示,衡阳市委市政府将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科学调控,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韧劲维护衡阳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12月26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的衡阳市房地产协会获悉,衡阳市执行了一年《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

记者了解到,《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主要内容为,开发企业合理制定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申报价格须真实合理,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开发企业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衡阳房产交易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为该楼盘最高价格,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监制价格买卖。

今晚,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关于暂停执行的通知》,意味着《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将继续执行。

新京报记者 张建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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