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居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朱永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11月,经中共台州市委批准,中共台州市纪委、
台州市监委对仙居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朱永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朱永兵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股权,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朱永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
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且在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台州市委批准,中共台州市纪委、台州市监委决定给予朱永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朱永兵违纪违法所得;将朱永兵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朱永兵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其党性不强,心态失衡,交友不“清”,家风不严,严重违纪违法,给党、社会和家庭造成了极大危害。朱永兵深刻反思,表示知罪、认罪、悔罪、赎罪,重新做人,悔过自新。
朱永兵简历
朱永兵,男,汉族,浙江仙居人,1965年10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84.08--1989.04 仙居县食品公司干部,副股长,副经理
1989.04--1991.01 仙居县商业局局直属党委委员、人秘股长
1991.01--1996.03 仙居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干部科长
1996.03--2000.07 仙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97.07兼任县直党工委书记
2000.07--2002.12 仙居县委办主任(其间: 2002. 04--2002.12挂职任温岭市泽国镇党委副书记)
2002.12--2003.04 仙居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3.04--2004.02 仙居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仙居新区开发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4.02--2010.04 仙居县委常委、仙居新区开发管委会主任
2010.04--2016.11 仙居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
2016.11--2017.02 仙居县政协党组书记
2017. 02 仙居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18.11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8.12 免去仙居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职务
2018.12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台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