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点赞!广州这家法援机构无偿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大洋网讯 今年是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成立的第20个年头。记者25日获悉,自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成立20年来,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4592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45件,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获赠锦旗100余面,多次被评为广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广州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区两级巾帼文明岗、天河区“三八”红旗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此外,连续四年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排名第一。
优化便民环境
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据了解,2006年底,天河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建成230平方米临街、交通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而今,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服务大厅围绕创新理念、服务民生、突出人文三个方面全面优化升级,实现功能分区,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舒适化、便捷化。
咨询区和受理区突出“专业”,实行柜台式面对面服务,每个工作日安排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接待室和调解室突出“人文”,凡是涉及婚姻家庭隐私、商业秘密等纠纷,来访群众均可在接待室或调节室畅所欲言,缓解不良情绪或矛盾冲突,保障当事人对私密性的需求;等候区突出“便捷”,精心为等待群众设置加宽座位、饮水设备、医药急救设备、免费取阅处、法律信息查询电脑、自助查询触屏一体机及专为残障人士设计的无障碍洗手间等,优质的便民化设计,时刻彰显着法援的“温度”。
拓宽法援“维度”
构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一直坚持以“关注民生、优质高效、争先创优”为目标,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构筑起一个以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为中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让群众能够快速进入维权“绿色通道”,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03年,在区团委、区残联、区工会、区老龄办、区妇联建立区法律援助处青少年、残疾人、职工、老年人和妇女等五个工作部。2005年,在全区21个街道办事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08年,在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点。2009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建立法律援助工作部。2014年,在全区219个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015年,在区拘留所、看守所、法院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年,在区人民武装部建立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
借助“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牵线搭桥,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努力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同为残疾人的夫妻俩马某和陈某,在猎德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见证下,解开多年心结和积怨,和好如初;因工摔伤的聋哑人黄某,在林和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多方调解下,获得损害赔偿,及时医治,免除诉累。
强化为民“软实力”
今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75件
天河区法律援助案件量逐年递增,从1999年全年共受理56件上升到2018年全年共受理了1775件。
业务量的大幅增长,得益于法律援助惠民政策法规的持续施行。天河区法律援助处率先在全市实现法院阶段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对于困难群众,无需提供由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只需填写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即可。同时,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对五保户、特困户、扶贫对象等近10类人群直接认定为经济困难,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36种情形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法律援助,关乎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是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天河区司法局局长王海鸿指出,法律援助直接面向群众,直接服务群众,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天河区法律援助处要不断地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为受援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体现公平正义的公共法律服务。
文、图:广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张颖达、刘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