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通报9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日期:12-27
腐败处分庆阳市

原标题:庆阳市通报9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西峰区肖金镇张庄村违规套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问题。2013至2014年,张庄村在实施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项目时,虚报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57万元,用于本村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村务支出。2017年9月,原肖金镇政府干部安建林、原张庄村党支部书记张键、村委会主任王永红、村文书杨建荣受到留党察看处分。2018年10月,时任西峰区肖金镇副镇长、原西峰区西街办党工委副书记袁小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镇原县中原乡原峰村村委会副主任雷耀龙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5至2017年,雷耀龙任村委会副主任兼会计期间,未经审批私自开支村集体资金64425元。2018年9月,雷耀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环县天池乡井渠淌村村委会主任张世富违规使用村级互助资金、产业发展资金问题。2016年,张世富先后以本人及他人名义,在该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扶贫互助协会借款共计10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10月,张世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违规使用资金。

4.镇原县武沟乡巨沟村党支部书记张发收受群众财物问题。2016年12月,巨沟村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张发以某危改户庄基未在划定区域修建为由,收取该户现金3000元、香烟2条,私自占有。2018年9月,张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收缴财政。

5.宁县新庄镇雨落坪村包村干部邵琪精准扶贫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2018年3月至10月,邵琪在包村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与帮扶户未见面,致使所包村精准扶贫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2018年10月,邵琪受到党内警告和记过处分。

6.华池县柔远镇张岭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张银芳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6 至2017年,张银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亲属评为低保户,领取低保资金8940元,本人违规领取棚圈补助资金6000元。2018年10月,张银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7.环县木钵镇二合塬村村干部违规分配扶贫羊只问题。2014年,国家投资30万元,扶持二合塬村75户贫困户养羊300只,规定户均发放4只。二合塬村在羊只发放过程中,向群众预收羊款,待报账后再退还群众,导致22户贫困户因无钱垫支而未领羊,5名村干部以群众不愿领羊为由,共领羊42只,多领22只。2018年11月,村党支部书记王志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包村领导郭建学、扶贫办分管领导郜文亮诫勉谈话,村文书李彦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攀批评教育。

8.庆城县卅铺镇二十铺村套取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至2014年,二十铺村先后两次在31户群众名下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48.85万元,用于该村居民点排水工程建设,挪用村级活动所建设经费3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相关费用开支。2018年8月,原村党支部书记王仲序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原村文书王仲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卅铺镇副镇长杨克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时任卅铺镇副镇长康巍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9.正宁县永正镇堡住村七组组长路永明侵占集体公益林补助款问题。2010至2017年,路永明将本组集体公益林登记在个人名下,共套取公益林补助款22394元,其中6305元用于本组支出,16089元被本人侵占。2018年11月,路永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侵占的资金追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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