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日期: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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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学习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潘跃)在12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之后,来自全国省级、副省级城市共47家社会主义学院负责人26日齐聚北京,参加第十三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会议,第一时间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共绘新时代社院改革发展蓝图。

针对全国社院如何学习贯彻条例,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潘岳强调,必须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这一重大任务,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埋头苦干,推动社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与会人员表示,条例是第一部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作为社院的一分子,倍感振奋、备受鼓舞,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条例明确了社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党对社院的全面领导,并对社院的性质地位、领导班子配备、职能作用以及教学科研工作、办学保障等方面做出规定,使社院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对社院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河北省社院党组书记李文杰指出,条例的颁布,在社院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对于推进统一战线教培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解决了社院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于推动社院的科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作用。

甘肃省社院党组书记焦玉兰对社院的发展充满信心,她感慨过去社院是“藏在深闺无人知”,如今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下一步要乘着社院改革发展的东风,不断提升教学办学水平,把社院的牌子擦亮。

安徽省社院党组书记程小俊说,地方社院是落实条例的直接责任者,必须倍加努力奋进:一是做好学习宣传工作,二是在条例颁布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三是着力推动困难问题的解决。

各地社院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切实推动正规化建设,积极建立新时代教育培训新机制,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建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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