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近九成已运营高速公路取得产权证书
12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消息,我省已运营高速公路总占地面积473294.10亩,已取得产权证书面积425278.20亩,占已运营高速公路面积的89.85%。
据了解,高速公路申请主体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实际享有路产路权,申请主体与批准供地文件主体不一致的,由省级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确认。高速公路不动产权籍调查要简化手续,充分利用已供地图件资料进行土地权属调查。对高速公路及有关设施界址均在供地批准范围之内的,按供地界址认定,不再重新进行土地权属调查。对于施工过程中位置发生变化,但高速公路沿线相邻权利人已经按照实际界址重新进行权属界址调查,且总面积不超过供地面积的,可利用重新签字盖章的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土地权属界址确认。
高速公路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向所在地的市或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除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要求提供一般性材料外,申请人办理首次登记时还需提供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今后,省自然资源厅对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报批开辟“绿色通道”,随报随审随受理,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用地报批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新提交的、资料齐全高速公路不动产登记申请,全省各级登记部门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