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霸座的、抢方向盘的、泄露患者信息的……治这些人有办法了
旅客霸座、强抢方向盘、医疗信息泄露、孩子参加学校组织的高风险活动发生意外……
这些让人揪心的事儿有专门的法律管吗?
如你所愿,马上就要有了!
这几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紧锣密鼓地开着会,议程多达37项!
一打听,原来,他们忙着把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明确落实到法律条上。
1
任性霸座、强抢方向盘要负民事责任!
最近,妈妈越来越担心我出门了。
为啥?有人动不动就霸座、霸铺不说,一言不合,甚至还要强抢方向盘,严重危及生命!
害得人家出个门小心肝都扑通扑通的。咋整?
无所不管的民法这次出手了,今后整治这些人就有办法了。
此次民法典合同编草案的修改明确了旅客乘运时的义务:
比如,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运;同时,要求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2
自愿参与危险活动“自甘风险”
马上要放寒假了,学校要组织冬令营啥的,有的妈妈心里打起了鼓——孩子参加学校组织的高风险活动发生意外,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规定,自愿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他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还是讲公平的,没有大包大揽。如果一味让组织者负全责,估计就没人敢组织活动了。活动组织者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同时,也强调了“自甘风险”规则,如果自己去冒险的,责任要自负。
还是那句话,冒险之前请“三思”。
3
“自助行为”不能过激
小偷反被暴打重伤、逃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这些看似正义的举动,可能会遇上官司。
“自助行为”是指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自己采取措施保护权益。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建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务等合理措施。同时规定,受害人实施前款行为后,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保护自己是应该滴,但也不能“防卫过当”,“自助过激”后果严重。
4
劳务关系损害认定更公平
保姆“因工受伤”算谁的?帮工在工作中因为自己原因遭受损失怎么算?
关于家政服务、雇佣帮工等个人之间劳务关系的损害责任认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的一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
原则上说,保姆为雇主干活受伤了,雇主有责任。
5
重点保护患者信息
刚怀孕、生娃,你是不是就被母婴、早教机构电话短信轰炸了?
这可不是大数据出卖了你,而是医疗信息被泄露。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无论是否造成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靠卖患者信息致富的歪路怕是要走不通了。
6
职务发明可拿股权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专利大国;但有一点小遗憾,还不是专利强国,为啥?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高。
怎么样防止发明创造躺在抽屉里睡大觉呢?一定的物质激励是必要滴!草案明确,很多人在工作中完成的发明,这下可以变成股权期权或者分红了。发明创造转化成生产力后,职务发明人可以分享成果,发明小能手们,是不是感觉更有干劲了呢?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可以依法处置,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