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世界发展潮流,关系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进入新时代,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向海而兴,向海图强,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工作。2013年,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指明了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方向和路径,是做好海洋相关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提高站位,坚定不移地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21世纪,人类进入了综合开发利用海洋与保护治理海洋并重的新时期,海洋在保障国家总体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文化繁荣振兴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要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陆海统筹,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二)质量为要,做强海洋经济支撑海洋强国建设。
现代化的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要着力改变海洋经济粗放发展的现状,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提高海洋开发能力,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要调整近岸海域国土空间布局,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推动海洋经济由近岸海域向深海远洋极地延伸,提高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贡献率,更好保障国家能源、食物、水资源等安全。
(三)生态为本,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位置。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要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尊重海洋、顺应海洋、保护海洋,维护海洋自然再生产能力,严格保护、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守护好蓝色家园,构建美丽和谐之海。
(四)创新为先,把海洋科技作为海洋发展的主攻方向。
海洋科技发达是海洋强国的重要标志,海洋竞争实质上是高科技竞争,海洋开发的深度取决于科技水平的高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要紧紧抓住推进海洋经济转型过程中亟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加大研究开发力度,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等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牢牢掌握海洋科技发展主动权,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
(五)开放为平台,构建互利共赢的涉海合作新格局。
海洋在对外开放中作用重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在坚定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同时,推进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共同构建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推动世界各国加强海上合作、共享海洋,把深海极地等打造成各方深化海洋合作的新疆域。
二、客观分析我国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总体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海洋经济实力大幅提升,海洋产业体系比较完整,海洋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海洋资源开发能力持续增强,为建设海洋强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海洋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2012年以来,我国海洋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速达到7.2%,高于同期经济平均增幅。2017年,海洋经济总量达到7.76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4%。海洋产业体系日趋完善,结构不断优化,海洋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5.3∶46.8∶47.9调整到2017年4.6∶38.8∶56.6。以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海洋工程建筑、海洋油气、海洋船舶、海洋化工等为支柱的传统产业转型步伐加快,以滨海旅游等为主导的海洋服务业支撑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以海洋生物医药、海水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为引领的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海洋渔业结构进一步调整,海洋捕捞与海水养殖比例从2012年的44∶56调整为2017年的36∶64,人工鱼礁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建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64个。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超过全球的四分之一,海运量超过全球的三分之一,全球货物、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十的港口中我国均占7个(含香港),拥有船队规模(含方便旗船)位居全球第三,占世界运力总量的13%。世界造船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建造进入世界第一方阵。近5年滨海旅游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12.1%,海洋生物医药增加值年均增速达16.2%,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2791兆瓦,建成国家级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8个。
二是海洋经济布局优化,国际合作不断拓宽。从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看,我国海洋经济从北到南,形成了三大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北部海洋经济区以港口物流、海洋船舶、海水淡化、海水养殖、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为主;东部海洋经济区的海工装备、海上风电、港口物流、海洋服务业等产业比较发达;南部海洋经济区成为海洋旅游、远洋渔业、海洋文化产业、水产品加工与养殖等产业的集聚区。2017年,北部、东部、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区海洋生产总值分别达到24638亿元、22952亿元、30022亿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36.5%、48.4%、80.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开启新篇章,海洋经济“走出去”步伐持续加快,2017年我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海运贸易总额同比增长13.5%,海洋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涉海领域全方位开放格局初步形成。
三是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一批涉海关键技术和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对海洋强国建设的支撑能力大幅提升,拓展了我国开发利用海洋的空间。“蛟龙”号、“深海勇士”号等载人潜水器以及深海遥控无人潜水器作业系统海试成功。已具备500米以内浅海油气开发装备的自主设计建造能力,自主设计建造的全球最先进超深水双钻塔半潜式平台“蓝鲸1号”成功在南海试采可燃冰,南极深冰芯钻探第一次试钻成功。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通过验收。涉海重大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世界最长的跨海交通工程港珠澳大桥正式通车。青岛董家口10万吨/日海水淡化工程等建成投产。完全自主研发的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稳定发电并网运行超过17个月,百千瓦级波浪能装置能量转换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首台实海况仪器设备供电温差能样机研制成功。全球首个基于多靶点协同机制的抗阿尔兹海默症的“海洋寡糖”971药物研制成功。
四是海洋发展顶层设计逐步深化,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国家+地方”“综合+专项”涉海规划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国家层面相继制定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和渔业、船舶、海工、港口、科技兴海等专项规划,出台了金融、产业等领域支持政策,每年发布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统计公报等。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山东、浙江、广东和福建、天津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深入推进,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启动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支持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深层次、特色化的涉海体制机制创新初见成效。海洋空间管理和用途管制逐步加强,《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出台实施,国家和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出台,全国近30%的近岸海域和37%的大陆岸线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累计建立各级海洋保护区270余处,面积1200多万公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加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南海重点海域生态保护规划发布实施,“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奖补资金52.17亿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对比发达国家海洋开发的情况,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一是海洋开发利用层次总体不高,海洋经济主要以传统产业为主,新兴产业占比不高,对深海资源的认知和开发能力有限。
二是海洋资源环境约束加剧,滨海湿地减少,海洋垃圾污染问题逐步显现,防灾减灾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亟待提升,海洋基础研究较为薄弱,海洋科技核心技术与关键共性技术自给率低,创新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是陆海统筹发展水平整体较低,陆海空间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等协调不够,区域流域海域环境整治与灾害防治协同不足。
三、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陆海统筹、创新驱动、生态优先、提质增效,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力争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生态良好、海洋文化先进的海洋强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出台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政策举措。强化海洋强国建设的制度供给,建立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提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高海洋经济质量效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深化研究论证,探索统筹陆海资源配置、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路径。加快涉海法律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和部门规章。
二是融入重大战略,不断拓展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北部海洋经济区要对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港口资源配置,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带动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东部海洋经济区要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建设大宗商品储备加工交易基地和国际海事航运服务基地,提高江海联运水平,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南部海洋经济区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密切珠三角与香港、澳门在海洋领域的合作,共建世界级港口群;深入落实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举措,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密切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战略对接。加强海洋开发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高海上执法、搜救、海运保障、防灾减灾等水平。
三是加速动能转换,推动海洋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高端装备、海洋信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海洋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品,促进海洋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现代海洋港口,优化全国沿海港口布局,完善港口基础设施,稳步建设大型专业化码头和深水航道,推进海运领域扩大开放,提升邮轮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探索以近浅海海洋牧场和深远海养殖为重点的现代化海洋渔业发展新模式。拓展提升海洋旅游业,支持海洋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健全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制度,提升海洋经济监测评估能力,建立海洋经济调查体系,制定和修订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是强化用途管制,构建陆海一体保护利用新格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海岸带资源调查监测,制定实施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规划,以保护优先、集约利用为导向,统筹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海岸带空间功能划分和管控原则,优化海岸带开发保护利用格局,强化落实海岸带空间管控政策措施。严格保护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严守生态红线,强化整治修复,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积极应对海洋垃圾和塑料问题,提高重大海域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措施,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海岸线保护修复,优化近岸海域开发布局,科学控制开发强度,逐步构建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努力实现人海和谐。
五是实施科技攻关,突破一批涉海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构建开放共享的创新网络,重点发展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新技术,集中力量突破关键环节,加快构建政策牵引、企业主体、应用导向、军民融合、产学研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供给和技术装备支撑。尽快完成“蛟龙探海”“雪龙探极”“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等重大工程论证。深化海洋基础科学研究。
六是开展试点示范,创新海洋管理体制机制。围绕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海洋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海洋经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相关金融服务,加大涉海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动海洋信息资源共享,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海洋资源开发,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鼓励结合各自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围绕重点方向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先行探索,为其他地区提供引领示范。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给予了有力的监督、鞭策、指导。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推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