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亦凡名誉权案二审胜诉 造谣者公开发布致歉声明
新京报快讯12月2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吴亦凡名誉维权案二审胜诉,被告吴*(头条号、百家号“娱评勿念寒”之用户)因发布诽谤内容被判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10日向吴亦凡公开致歉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6万元。2018 年 12 月 22 日,被告已通过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承认自己发布的文章为不实信息。
编辑 康晰
原标题:吴亦凡名誉权案二审胜诉 造谣者公开发布致歉声明
新京报快讯12月2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吴亦凡名誉维权案二审胜诉,被告吴*(头条号、百家号“娱评勿念寒”之用户)因发布诽谤内容被判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10日向吴亦凡公开致歉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6万元。2018 年 12 月 22 日,被告已通过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承认自己发布的文章为不实信息。
编辑 康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