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式"法律服务给企业更多获得感

日期:12-24
葛洲坝检察院保姆式

原标题:"保姆式"法律服务给企业更多获得感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保姆式”法律服务给企业更多获得感

1993年,宜昌市检察院葛洲坝工区检察处经济检察科干警准备出门办案。

正义网北京12月24日电(见习记者崔晓丽 通讯员王青)在被誉为世界水电之都的湖北省宜昌市,提起三峡工程无人不知,聊到上世纪80年代投入使用的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人们纷纷竖起拇指。

作为万里长江上的第一座水电站,葛洲坝工程兴建十七年,投入使用三十年,历经半个世纪的风雨,如今依然是长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而“为坝而生,护坝久行”的葛洲坝检察院,在保障好该区百姓安居乐业的同时,始终不忘初心,将服务央企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蹒跚起步——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后盾

“我是第三个分配到这里的大学生。”12月5日,按照约定,记者一大早就来到葛洲坝检察院,综合检察部检察官李澜将记者带入了她的办公室,将手头的工作处理完结后,已经在此工作29年的她将葛洲坝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娓娓道来。

2017年5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左二)调研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保姆式服务”理念。

“葛洲坝检察院最初只是一个检察组。”因为葛洲坝工程的修建,十数万水电工人、水电工程兵及地方民工来到这里。原本宜昌市检察院派来的两个检察官,逐渐不能满足解决法律纠纷的需求。1986年,宜昌市检察院驻葛洲坝工区检察组成立。“当时总共有14个人,实行双重领导,编制、人员由长江葛洲坝工程局管理,业务上则受宜昌市检察院领导。”李澜告诉记者,当时的工作组是由市院抽调人员临时组成的,之后陆续有毕业的大学生被分配到此工作,她就是那一时期来的。到了1992年7月,检察组更名为检察处。2003年4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才有了今天的葛洲坝检察院。

“其实,真正从企业里面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检察院,是2006年以后的事情了。”李澜介绍说,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74家央企要将所属的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单位,一次性全部分离,并按属地原则移交所在地(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管辖。葛洲坝集团恰好包含其中。2007年9月,葛洲坝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宜昌市检察院的派出院,行使县级检察院的职权。

谈到检察院正式成立前的工作,李澜坦言,因为检察机关设立在企业内部,主要服务于葛洲坝工程建设,行使的职权比较单一,主要是刑事检察科和经济检察科两个科室处理日常工作,办理工人偷汽油、柴油或者监守自盗的案子比较多。

2016年9月,葛洲坝检察院检察长张红走访葛洲坝昆明滇池净水项目。

然而,在检察官口中的普通案件,在企业家眼中一点都不普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涉及数十万人的水电工程中,正是因为检察机关将每个小的问题都解决好,每一个小案件对身边的人形成震慑,在无声中影响,助推葛洲坝水电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并提前一年投入使用。”采访中,不少企业家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为葛洲坝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律后盾。

步入正轨——贡献检察力量

随着转隶,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已经转移,但这项职能在助推葛洲坝企业发展中的耀眼作用,无法令人忽视。

二十年前的一起贪污案,让李澜至今记忆犹新。

1998年,葛洲坝集团下属某公司查账时发现,账面亏损多达500万元,这在当时可不是小数目。公司怀疑有员工贪污,并将对象锁定在了上海分公司的总经理杨某和出纳孙某身上,要求二人交出公章和账册,但二人拒不配合,这给公司的运营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公司焦虑之际,检察机关及时帮助解决了问题。检察官经过调查发现,杨某和孙某二人借着分公司在外地、查账不方便的机会,各挪用公款6万元,用于子女出国上学。“为了办理孩子出国事宜,二人曾先后乘飞机去济南、北京等地打理关系,谎报差旅费用一万多元。”此外,杨某还以管理费为借口,花2.4万元买了一台电脑带回家使用。几名检察官在得到线索和部分证据后,亲自到上海进行查证。最终,杨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孙某获刑五年。

葛洲坝检察院检察官在法治教育基地为企业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讲。

“葛洲坝集团当时正处在走出去发展的关键时期,下属公司在很多地方设置有分公司,不少人员在外地工作。如何让这部分人能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做好本职工作是公司管理的难点。绝对不能让分公司的人以为,脱离了总公司的约束就是天高皇帝远,可以肆意妄为。”李澜说,办理完该案后,检察机关向集团发出检察建议,对于集团在外企业如何管理、交接工作如何处置、纪委何时应该参与,都进行了详细的制度化建议,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

李澜回忆,在检察转隶前的十几年间,葛洲坝检察院在服务企业方面,办理了不少的贪污案和职务侵占案件。“虽然具体数量记不清楚,但是每次办理完这些案件之后,我们都会到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或者下发检察建议,为预防职务犯罪做准备。”

渐入佳境——让企业获得感越来越强

当检察院的职能发生转变时,葛洲坝检察院在服务企业的方式上也发生了改变。“原来我们关注贪污腐败的刑事案件可能多一些,现在主要围绕民事案件服务企业,从原来的查处预防转到了法律监督。”从上午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在同一办公室的唐荣检察官热情地和记者谈起了院里的民事检察工作。

从1988年到2018年,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从试点探索到有序推进,丰富和拓展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葛洲坝检察院通过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和企业的关系更加紧密。

唐荣提起了今年4月办理的一起案件。

2017年,葛洲坝集团某公司将项目承包给了张某,张某又将工程转包给吴明(化名),二者发生纠纷后,工程停止,公司将二人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吴明作为被告之一,要赔偿企业370多万元。

“公司把人给起诉错了。”谈起这件事,唐荣有点哭笑不得,因为同名同姓,和本案毫无关系的吴明被列为了被告。而被错误认定的被告吴明,压根没把法院送达的应诉出庭通知当做一回事,这也让法院失去了纠正错误的机会。“直到吴明去取款时发现银行卡被冻结了,才知道自己莫名成了被告。”

今年4月吴明找到检察院希望能纠正此案。唐荣接待他以后,迅速集结办案小组展开调查,在查明情况后,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如今,吴明生活重回正轨,而涉案公司也对真正的被告提起了诉讼。

检察院在涉及企业的民事案件中,能够及时介入,赢得企业和居民的信任,背后是一连串的主动作为。

在“智慧葛检”新闻发布会现场,葛洲坝勘测设计公司员工熊周玲现场试用“智慧葛检”平台。

通过大量走访、座谈、职能宣介等,检察官的身影几乎出现在葛洲坝地区的所有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深入了解了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收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线索,并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

如今,葛洲坝检察院民事检察的“存在感”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越来越强,从而形成了共建共享的良性循环。

职能延伸——提供“保姆式”服务

“坚持企业发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针对葛洲坝集团的企业辐射范围广,员工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实际,2017年5月宜昌市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提出了“保姆式”服务的理念。

如何提供“保姆式”服务?葛洲坝检察院经过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服务机构,推出了一系列“大动作”。

——建立“检企”对口联系机制。从2017年开始,葛洲坝检察院结合企业法律需求和检察官办事所长的特点,将辖区内的9家公司与6名检察官配对,检察官不定期上门走访、座谈、宣讲,第一时间掌握企业的法律需求,提供法律援助。

——启动“智慧葛检”,加强线上服务。今年9月,葛洲坝检察院结合辖区实际,对接企业需求,创造性地推出了与“宜昌葛检”相连接的“智慧葛检”微网站。该平台包含预约、咨询、申诉、举报、查询、导航六大功能,企业及员工、律师、居民等都可以随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举报案件线索,跨越了时间、地域的限制。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让企业领导、员工遵法、守法,葛洲坝检察院创建了国内首家专为央企打造的法治教育基地。自2017年6月开馆以来,法治教育基地已为来自全国各地的葛洲坝集团成员企业开展法治宣讲近100场次。此外,还专门编纂《以案释法——涉企十大典型案例》法律读本,送达到企业普法。

……

回首过去,葛洲坝检察工作成绩斐然。展望未来,葛洲坝检察院责任重大,前途光明。葛洲坝检察院检察长张红告诉记者:“现在,我们在守护好一隅平安的同时,护航央企依然是打造特色检察院的重要内容。即使服务的具体方式改变,初心绝对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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