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肥西:"七条硬杠杠"落实院领导办案制
正义网讯(通讯员丁丽丽)近日,安徽省肥西县检察院干警在内网上看到了院领导的办案数据:今年1月至11月,该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222件,人均办理37件。干警盘算了一下:“领导办案不算少,差不多达到我们普通干警办案数量的一半,符合规定。”
这个规定指的是“检察长年度办案数量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全院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5%,其他院领导则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分管部门检察官人均办案量的30%”。这是肥西县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规定的“七条硬杠杠”之一。《实施办法》通过明确办案内涵、办案数量、办案范围、办案形式、办案职责、办案通报、办案监督等七项要求,确保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落地落实落细,提高办案效果。
“我们之所以规定得很细,就是为了让领导办案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该院检察长童祖权说,比如通过界定办案内涵,要求入额院领导以承办人身份直接办理案件,把签字审批、审核请示等排除在外,严格杜绝“签字办案”现象,确保领导通过办理一批案件、解决一类问题。
该院副检察长张诗著在审查一起醉酒驾驶案证据材料时,发现公安机关送检的血液样本存在证据瑕疵。为规范此类案件办理,防止醉驾案件“带病”起诉,他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并召开联席会议,就此类案件的证据标准与要求进行研究,特别是对血液送检程序进行规范,促进了该类案件的规范办理。
《实施办法》坚决限定领导办案范围,规定院领导只能在职务犯罪案件、提请抗诉案件、民行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15类案件中选择办理,同时要求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如该院今年9月以来重点办理的“醉江山网购平台”特大新型网络诈骗案,涉案人员有100多人,童祖权多次组织研究论证,分管副检察长张沛直接承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批捕29人,为案件后续办理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