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学习张飚精神,要做到三个"对得起"

日期:12-23
张飚短评同志

原标题:短评:学习张飚精神,要做到三个"对得起"

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日子里,张飚同志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唯一“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在检察系统内外受到广泛关注。人们为其忠于职守而感动,为其坚于信念而激动。面对张飚事迹,作为张飚同行,将心比心,对标对表,感触有三。

一要对得起职位。张飚同志是“小人物”干出大事业的典范。到退休,他只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一个科级检察员。在检察系统,没有比这再普通、再平凡的岗位了。可就是在这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岗位上,他干出了实实在在、轰轰烈烈的业绩。我们很多人的职务要比张飚同志高,有的还高很多。扪心自问,我们的贡献和我们的职务匹配吗?当我们抱怨自己进步不快,或者职务太低的时候,是否想过,就目前的职务而言,您是否充分发挥了它的价值呢?人生价值不在于当多大官,而在于干多大事。经常这样想一想,不但会心态平和,心理平衡,还会促使自己见贤思齐,有所作为。

二要对得起良知。张飚同志花费5年的时间,不屈不挠地为纠正一起错案往来奔波,甚至在退休之后仍然不离不弃,最终使冤案昭雪。他的这种努力和执着,并非出于领导的指示、任务的压迫,而是一种行为的自觉、职业的良知。工作中,张飚同志是一个十分较真的人,甚至有人反映他“认死理”“钻牛角尖”,认准的事儿死盯不放,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作为检察人,作为从事法律监督的职业群体,我们不正是需要这种“较真”精神吗?领导的指示要落实,法律的要求要遵守。但最深的也是最硬的律条,是自己的职业良知,因为它是最内在的、最主动的驱动力。

三要对得起人才。张飚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这自然是他的可贵之处。但也令人反思,这样想干事能干事也能干成事的同志,为什么到退休才仅仅是一个科级干部呢?如果给他更大的舞台、更高的职务,他岂不是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现实中的问题是,一方面抱怨缺少人才,另一方面又不注意发现人才,不注意使用人才。或者只欣赏人才的长处,却难以包容人才的短处。我们常说,要给想干事的人以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我们也常说,要有用人之魄力,容人之雅量。说来说去,可不能光说呀,要落到实处!虽说金子放哪儿都闪光,但一定要放在更合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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