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村发展的根本是人的解放
王晓毅(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的,过去40年来,农村发展能够取得巨大成就,主要在于持续的农村改革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40年来,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地试、勇敢地改,干出了一片新天地。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使改革开放成为当代中国最显著的特征、最壮丽的气象”,农村改革居于突出位置,可见其在中国改革开放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农村改革一直是问题导向,在农村发展中不断出现新的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改革以解决新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前,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体制与农村农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冲突,尽管人民公社将农民组织起来,但是“大锅饭”体制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出现了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重点的农村改革,解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改革以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农业迅速发展,农民收入提高,随后又出现了农民负担过重和农民收入增加放缓的问题,因此要求减轻农民负担,进而取消了有千百年历史的农业税。接着,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发展不平衡和收入差距扩大,贫困问题成为农村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而有了扶贫攻坚战。而城市与农村发展的不平衡仍然存在,农村的空心化也制约了农村的发展,因而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在发展,新的问题也会不断出现,农村的改革也会与发展相并行而不断深化。
农村改革要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大量的农村改革率先在基层产生,政府因势利导,将农民的意愿转化成政府的决策。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央政府承认之前,在许多地方已经产生,只是限于当时的政策环境没有承认,改革是将农民的创新在政策上加以承认,并形成完善的制度。同样,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不是政府倡导的结果,而是由农民首先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发展之初,曾经有许多理论和政策的争论,但事实证明,农民所创造的乡镇企业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也促进了城市的改革和发展。
同样,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也是自下而上形成的。随着农业经济发展,土地破碎化导致了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导致土地荒废,因此出现了土地流转。最初土地流转还是在农民之间流转,随后有了城市工商业下乡经营农业,土地流转的规模不断扩大,“三权分置”政策使土地流转具有了合法性,并被规范化。改革40年的经验表明,尊重了农民的首创精神,改革就会成功;如果忽视了农民的首创精神,得不到农民的认可,农村改革就很难甚至无法达到效果。
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新问题的过程。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农村也在不断发展。发展过程中不仅仅有成绩,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比如,农村的环境问题是一个典型的发展问题,在传统农业中几乎不存在环境污染,但是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化肥、农药、农村垃圾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不断深化改革。近年来,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的一系列举措正在逐步落实,比如控制农药化肥过量施用的措施逐渐形成,政府在处理农村垃圾、污水方面承担了更多的责任。
此外,快速城市化也带来了农村空心村、农村养老难和留守儿童监管难、教育难等新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与城市化相联系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出台,比如户籍制度改革在积极推进,流动儿童入学问题在逐步解决,农村养老体制在不断完善。
乡村振兴是农村深化改革的试金石,也是未来农村发展的中心工作。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城乡一体化,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实现乡村振兴,需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成效主要就体现在乡村振兴上,为此需要创新土地利用制度、改革乡村治理结构、改善乡村的生态环境。过去40年来的中国农村发展,有赖于不断改革传统体制中制约农村发展的内容,那么乡村振兴就需要不断创新制度设计。
在快速现代化过程中,乡村的衰落是一个全球的现象,不仅在发展中国家有乡村衰落,在发达国家也同样有乡村衰落。中国发展要兼顾城市和乡村,实现乡村融合发展,这是一个全新的发展道路,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模仿或复制,需要更多的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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