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通报第4批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情况
昨天,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哈尔滨市第四批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新闻发布会,对南岗区法院、方正县法院两个基层法院同日公开宣判的7件恶势力犯罪案件情况进行通报。涉案30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等附加刑。
哈尔滨市宣判的这7件恶势力犯罪案件,是全省第3批同步宣判案件的一部分。7件案件涉及介绍同性人员卖淫,并在卖淫后对嫖娼人员大肆进行敲诈勒索犯罪、抢劫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未经批准,强拿硬要非法收取所谓“管理费”,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市霸;滥用职权,擅自对违法车辆降低处罚幅度,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借机强迫货运车辆车主购买商品,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勾结在一起,专门寻找外地违法营运车辆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团伙。
为严惩黑恶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依法严惩方针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建立完善快侦、快诉、快审、快判长效机制,协调全市政法机关投入精兵强将集中攻坚、挂图作战,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今年7月6日、10月25日、11月28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分三个批次,对3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24件恶势力犯罪案件、207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开庭公开宣判,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的信心和勇气,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