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水莲都: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日前,丽水市莲都区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区民政局及相关乡镇(街道)民政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在民政资金发放中,莲都区民政局及相关乡镇(街道)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批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到位,先后向76名不符合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五保供养金合计45.58万元(现已全部追回)。2018年5月,区民政局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受到批评教育;区民政局综合救助办公室主任姚彬、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原科长金正武、联城街道民政员赵丽勇等3人受到诫勉处理;其他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公开检讨并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其余30名其他责任人受到谈话提醒。
2、碧湖镇下叶村原党支部临时负责人叶志伟、村委会主任叶新亮、村监会主任陈文青失职渎职的问题。碧湖镇下叶村下季自然村至桃碧线加宽硬化工程建设因监管不严,导致工程施工偷工减料无法验收,且在未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的情况下,违规多支付工程款13.62万元,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此外,2014年至2017年期间,下叶村将村集体资金16万元长期进行账外管理使用。下叶村原党支部临时负责人叶志伟、村委会主任叶新亮对工程建设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存在失职渎职。村监会主任陈文青,对村集体工程款项支付和村财务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下叶村财务管理混乱。2018年 11月,叶志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支部临时负责人职务;叶新亮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陈文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仙渡乡张山后村原村监会主任富连履职不力的问题。2014年10月,张山后村原党支部书记沈静冒用他人名义以虚构政策处理费的方式,直接从村集体账户领取上级补助款7万元,时任村监会主任富连在明知其虚报冒领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支付。2015-2016年,在张山后村建办公楼“一事一议”项目中,富连未认真审核把关,明知沈静、原村委会主任周小丁等人以支付工资和购买材料等方式套取专项资金,仍签字同意支付,造成项目财务严重混乱。富连在担任村监会主任期间,对村务监督工作履职不力,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引起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富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沈静、周小丁因涉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