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屯将设保洁员 农村环境"三清理"明年3月"见亮"
昨天,记者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一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根据《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哈尔滨市今冬明春村屯绿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将全面展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一绿化”专项行动,到明年3月底前,全市所有镇、村、屯将完成清理垃圾杂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破旧房屋和残垣断壁等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农村村屯将设专兼职保洁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整治任务三清理内容包括:清理垃圾杂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破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覆盖全市所有镇、村、屯,改造的区域包含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学校、村居委会办公场所、屯内巷道等。
按照《“三清理”方案》,各乡镇要加快完善垃圾处理机制,吸纳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建设收运便捷、低碳环保、低廉运营的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收运处理。有条件的村、屯要制定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明确农户包清扫门前垃圾、包清理门前积雪责任,建立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按时转运和有效处理机制,完善垃圾治理体系,健全工作制度,镇、村、屯根据实际配备垃圾收运设备、器材,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做好垃圾分捡,及时清运处理。
同时,还将进一步规范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有条件的村庄应推动庭院栅栏统一化、规范化。农机器具摆放应在自家庭院有序摆放,确需集中摆放的,应指定空间,明确标准统一管理。控制随意设点摆摊经营行为,治理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各类集贸市场要做到市散场清。在村庄外按规定集中堆放农户后期使用的大量柴草秸秆,农户庭院内可存放近期使用的少量柴草秸秆,布置好防火距离,并整齐码放,不宜高于院墙。
此外,还将拆除破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按照规定,全力推进农村长期无人居住危房拆除整治专项工作;对已长期废弃的建(构)筑物残垣断壁,私搭滥建的无照房屋应一并拆除,有效治理通过“三清理”专项行动,村庄人居环境应实现基本干净卫生,公共空间和庭院秩序逐步规整,村庄房屋整体布局面貌渐趋协调,各村庄有名称标牌、有管理制度、有保洁队伍、有相关设施设备,无构造物私搭滥建、无栓驻散放牲畜家禽、无乱停车辆农机器具、无垃圾杂物堆放、无农产品随意晾晒堆放、无乱设广告牌匾的“四有六无”标准。
村屯绿化率需达15%以上
按照《绿化实施方案》,2019年全市共规划村屯399个,规划面积26979.4亩。今年冬季至明年春造前,要开展规划设计、造林整地、订购苗木、制定管护措施等工作,为明年春季全面栽植做好准备。
《绿化实施方案》的任务包括:根据不同条件,采取“宜封则封、宜补则补、宜改则改、宜造则造”的模式,在村屯四周营造护村林带或片林。山区乡村应以栽植观赏景观效果与经济效益兼顾的乡土树种为主。村内街道绿化要综合考虑道路、排水沟和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前预留出树床,一般应不少于两行树。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在自家庭院内进行绿化美化和香化,指导每家栽植3—5株果树、花卉以及攀缘的藤本植物,提倡实施垂直绿化。根据乡村的实际情况,对群众集中活动的小广场或休憩场所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有条件的乡村可建设中心休憩公园、植物园、小微湿地园等,扩大绿化面积,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休闲场所。对废弃取土坑、采石场、采沙场、污染土地、垃圾场等,见缝插绿,选择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因地制宜进行绿化,适合种草的种草,适合栽花的栽花。
《绿化实施方案》指出,将以绿化覆盖率作为乡村绿化评定标准。其中,将设立达标村和示范村两个标准。达标村绿化覆盖率达到15%(含15%)以上;示范村绿化覆盖率达到20%(含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