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生打老师,脑补恩怨徒增戾气
本报评论员
高路
20年前被老师看不起被欺负,20年后再打回去?近日,网曝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33岁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抽嘴巴还发视频炫耀,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被老师欺负。12月18日,栾川县官方向北京时间记者证实了此事,并表示警方已立案。
首先得明确的是,打人是犯法的,警方的介入非常有必要。人人都有免于恐惧的权利,走在大街上,突然被人暴打一顿,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证,这都是非常糟糕的经历。被打老师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是心存善意,但社会不能对这种犯罪行为无动于衷。正像一些人所担心的那样,这样的事一旦发生对老师的职业热情是个打击,这是人之常情,我们需要为老师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打人男子说自己13岁(1998年)在栾川县实验中学读书时,因家里没钱没权,被该老师任意欺负践踏尊严,多次把他踩在脚底下连踹十几脚并踹头,对他的心灵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且不说这只是打人者一方的说法,没有得到证实,哪怕真存在这些情况,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年,也早就过了法律的追溯期,男子以此为理由殴打老师有借题发挥之嫌。师德是师德法律是法律,不能混为一谈,如果老师师德有亏,可以找相关部门处罚他,个人有投诉的权利有要求司法主持公道的权利,但没有私自用刑、自己惩罚的权利。不管怎么说,他都是老师,作为曾经的学生,在公共场所如此污辱殴打自己的老师,寒的是天下为师者的心。
在这一方面,是非应该非常清楚,而打人一事之所以引起争议,引起一部分人对打人男子行为的“理解”“赞同”,是因为掺杂了个人恩怨、师生关系、教育问题,让原本清晰的是非对错似乎也变得模糊起来。
这种观点情绪上的摇摆一部分原因在于事实还不十分清楚。网友事实上是在脑补各种细节,这就很容易被片面的事实带偏,被情绪带着跑,掉入一个程式化的陷阱,男子打人,舆论就指责男子,而男子端出一堆理由,舆论又反过来指责老师,大家都处于一种焦虑状态,在这样的争执中,其实最容易误伤的是师生关系,最容易增加的则是社会戾气。
所以,我们有必要弄清楚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比如男子所说的情况存不存在。如果真的是老师所为,老师理应为自己的行为向学生道个歉。时间有点久了,但基本情况应该还是可以弄得清楚的。
而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师生之间关系芥蒂的产生已经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大家对事情本身的判断。不可否认,确实有一些老师的不当行为伤害到了学生,可我们也要看到,当老师也是一门学问,老师中也有合格优秀和不合格之分,没有谁天生就是一个好老师,都是从不懂开始的,可能忽视了什么也可能犯过很多错,所以也才需要学习,才需要总结经验和教训。我们都有责任让老师的作用和价值更正面一点更积极一些。
这起事件所引发的对师生关系、对教育问题的思考也提供了一个契机,去反思那些可能影响师生关系的一些关键点,比如,老师该如何对待那些看起来不怎么听话调皮的学生,如何处理学生在成绩上的差异,如何更好地了解学生的个性和心理,因材施教,因人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