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回访教育让干部从“有错”到“有为”

日期:12-19
干部处分有为

原标题:海淀:回访教育让干部从“有错”到“有为”

近日,海淀区纪委区监委出台了《关于对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的规定(试行)》,明确对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进行回访,确保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让干部不忘初心、不“掉队”。

探索创新,开展工作有“深度”。区纪委区监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以严肃法纪、实事求是、惩前毖后、重在教育为原则,深入分析研究,探索回访教育工作方式,对受处分干部进行有效帮扶。“回访教育由区纪委区监委负责领导,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具体落实”的规定,有效推动了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收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教育转化和心理疏导成效。通过面对面的“望闻问切”,倾听被回访人的思想状况、现实工作和生活情况汇报,深入细致、真实全面地获取被处分人的表现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帮助措施。“精准帮扶”“精准施策”,实现“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情感人”的高标准工作目标。

以人为本,组织关怀有“温度”。回访谈话不再囿于办公场所和传统交谈,而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上门家访、交流座谈等“量体裁衣”式的谈话方式。对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干部,进一步开展帮助教育;对受到处分后积极改正的,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思想上产生顾虑和担忧的,及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产生负面情绪;对提出的有关工作、生活方面的合理要求,积极反映、协助解决。“多措并举”“对症下药”的暖心回访教育,有效地将组织的关心厚爱传导给受处分干部,让他们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后顾之忧,增强了自信,振奋了精神,充分体现了组织关怀的“温度”,切实发挥出案件审查的治本功能。

惩治结合,启用推荐有“力度”。被回访人员所属单位或党组织,根据回访情况填写《回访报告》,建立完备的回访档案,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特别是干部考察推荐的重要依据。对受处分干部不是“一处了之”,而是“不抛弃、不放弃”的全心全力爱护,激发“掉队”干部创业斗志,积极启用推荐有能力、有干劲的优秀干部,使其顺利“治愈归岗”,整装加速“再出发”,切实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目的,真正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文/王怡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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