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公开曝光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12-17
张晗陈义处分

原标题:吉林省纪委公开曝光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吉林省纪委公开曝光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对廉洁过节提出要求。这13起典型问题是:

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副局长卢殿伟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4月10日,卢殿伟按要求参加大安市开展“扶贫包保手牵手”党建活动,并实地考察该市嫩江湾湿地办见习园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公务活动结束后在此基地食堂晚餐,其间饮用该市有关接待人员提供的白酒,餐费由该局自行支付。2018年2月,卢殿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长春市第106中学副校长张旭岩违规组织并参加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2017年6月30日至7月7日,该校时任副校长兼初三物理教师张旭岩提议并经校长石宪明同意,由其带领初三教师共计12人赴泰国旅游。同年12月底,该校使用账外资金以平均发放福利形式补贴12名教师此次出国境旅游费用合计2.4万元。2018年6月,张旭岩、石宪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追缴。

舒兰市粮食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刘长安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12月以来,刘长安利用分管办公用房的职务便利,为其个人配备使用22平方米办公室,并采取加放办公桌、摆放他人名牌等虚假整改手段规避监督。2018年9月,刘长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办公用房已整改。

伊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贾景臣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28日至29日,贾景臣在赴广东省东莞市参加业务培训结束后,擅自决定赴江西省游玩4天,并违规签批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返程机票款2370元。2017年7月,贾景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全部追缴。

辽源市城市管理处向阳大队大队长顾源泉等6人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以来,顾源泉和该市城市管理处福镇大队大队长张福成、步行街大队大队长陈国辉、南康大队大队长曹军、执法监督科科长杨中山、信访接待室科员崔岩等6人,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为私家车加油总计百余次,累计支出公款2.92万元。2018年11月,陈国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顾源泉、张福成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杨中山、崔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全部追缴。

通化市财政局工程预决算审查科科长王治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月、2017年1月,王治明利用职务影响,先后6次违规收受有关财政预算单位和个人所送礼金合计75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9月,王治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追缴。

前郭县宝甸乡党委书记陈义、党委副书记王丽妍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宝甸乡党委、政府发生不合理招待费用支出累计4.4万元,陈义同意分管后勤工作的王丽妍安排在乡政府食堂虚列费用支出处理3.55万元、虚开加油票据处理0.85万元。2018年10月,陈义、王丽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员张晗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12月30日至31日,张晗先后驾驶公车送其爱人上班、到其母亲家中送物品、在某饭店午餐。2018年7月,张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后勤管理科科长吴昊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白城市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站副站长高峰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12日,高峰借操办其儿子升学宴之机,违规通知7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共计3200元。2018年9月,高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延边州档案局局长秦洪叶、副局长郑升日、时任副局长李耀虹违规发放补贴和福利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秦洪叶与郑升日、李耀虹研究决定,以档案学会名义违规收取业务培训费共计35.81万元,并将其中13.31万元用于发放职工个人奖金、0.44万元用于支付不合理招待费用。2016年4月至11月,秦洪叶决定虚列费用套取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2.52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发放档案目录质检补贴。2018年6月,秦洪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升日、李耀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追缴。

长白山池北区副区长陈维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10月1日至4日,在管理服务对象沈某某陪同下,陈维君携其妻儿赴大连旅游。其间,沈某某为陈维君一家安排食宿支付6000余元,并提供1辆别克商务车供其旅游使用。陈维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陈维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全部追缴。

公主岭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赵宝玉、婚姻服务公司经理田野为本人违规发放电话费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6年,赵宝玉在担任公主岭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副主任、婚姻服务公司经理、婚姻登记处主任期间,田野在担任该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婚姻服务公司经理期间,分别擅自决定违规公款报销本人手机话费1500元、2772元。2017年7月,赵宝玉、田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追缴。

梅河口市公路管理段党委书记兼段长时万有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时万有擅自决定按照每人400元标准为本单位151名职工违规发放价值共计6万余元购物卡。2014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时万有违规收受本单位养路科时任科长张鹏累计赠送的2万元礼金和价值2500元的高档烟酒等礼品。张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7月,时万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全部追缴。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年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置若罔闻,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频踩“红线”。上述13起典型问题,涵盖了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十个类型,有的借公务之名行公款旅游或接受超标接待之实、有的配备使用超标办公用房还弄虚作假、有的私设“小金库”处理不合理支出、有的巧立名目滥发补贴福利、有的虚列费用处理违规吃喝送礼、有的违规操办婚庆丧葬事宜、有的借职务便利“不吃公款吃老板”、有的长期私车公养,甚至有“管车”单位人员私用公车、“管钱”单位人员违规收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挖空心思占便宜、变着花样搞“四风”。其中违纪行为有8起发生在2017年、5起发生在2018年,再次表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占有等问题,持续引领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价值观、带头纠正畸形消费和送礼陋习。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年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做好廉洁提醒、抓早抓小,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并对照自身进行认真查纠,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要求。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主动作为,继续保持监督举报渠道畅通,及早安排部署和组织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紧盯公务接待差旅、公车运行维护、单位食堂、物资采购和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重点领域,通过明查财务账目、借力借技暗访、异地交叉检查、抽查复检督查等有效方式,打出“组合拳”,深挖细查、精准发现有的单位或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违规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借机敛财、虚开发票处理不合理支出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失职失责失察、慵政懒政怠政等“四风”问题线索。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的重点,严肃追究问责。对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要紧盯彻查、从严处理;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对于群众和媒体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的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要立即组织核查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纪委。“两节”期间,要分类分批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确保廉洁过节。(谭光宇、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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