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2018年度工作绩效情况通报

日期:12-17
传导自治区监委

原标题: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2018年度工作绩效情况通报

2018年以来,在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管理、导向作用,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绩效工作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事业、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2018年度绩效工作主要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绩效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绩效管理纳入纪检监察工作全局,与纪检监察业务同步谋划、一体推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经常在有关专题会议上安排部署绩效管理工作,对委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亲自审定委机关绩效考评方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带头督察绩效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委机关成立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目标设置组、综合材料组、考核奖惩组三个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专抓专管,同时督促协调机关各部门抓好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落实,形成领导亲自抓、部门牵头、齐抓共管的大绩效工作格局。三是抓好部署落实。年初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广西实际,精心制定绩效考评方案,量化考核指标,明确措施要求,并专门召开常委会、委机关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协调会等会议,听取绩效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工作任务推进和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

(二)科学设置指标,层层传导压力。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自治区纪委监委既考虑“严”和“实”,又把握“质”和“量”,通过科学设置考评指标,突出工作重点,层层传导压力。一是科学设置委机关考评指标。年初召开委机关务虚会,确定各部门工作任务总体指标,组织各指标设置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统筹研究指标设置工作,突出重点项、合并同类项、设置创新项,确保指标设置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相统一。二是合理设置各市、区直部门考评指标。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共性问题及重点难点工作,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宣传教育、执纪审查、作风建设、巡视整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工作的考核权重,通过指标设置突出工作重点、传导责任压力,着力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三是实行委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制。在做好指标设置的同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委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由办公厅负责跟踪督办,明确考评内容、完成时限、关键步骤、计分办法,细化量化评分标准,分解责任压力,使抓细、抓实、抓创新、抓成效成为工作常态。

(三)严格过程管理,狠抓责任落实。把工作重心由“考评”向“管理”转变,严格过程管理,强化对绩效考评全过程的监管。一方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绩效管理工作会,对列入绩效考评的年度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盘点梳理,把握工作整体进度,分析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对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创新手段方法,强化全程跟踪管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实地察看、分片督导、检查调研等方式,将绩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地方、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提醒约谈、内部通报,并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做到敢抓、真抓、常抓,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重视起来、行动上快速落实推进,切实提高工作绩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工作质量。通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绩效管理正向激励、反向鞭策和改进工作的作用。一是坚持激励与鞭策相结合。推动“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有机统一,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能上能下等挂钩,作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靠后的地方和部门(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真正做到褒扬先进、鞭策后进。二是实行绩效二次分配。为解决绩效分配“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从2016年起,对委机关部门、派驻机构、巡视机构分别进行内部绩效考评,按40%的优秀率确定优秀部门(机构),在绩效奖励上适当拉开差距。通过绩效奖励二次分配,实行“干好多得、干差少拿”,进一步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工作整改。针对每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得分情况,深入挖掘委机关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指标设置、考评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精准有效整改。

三、2018年度工作主要亮点

(一)强化政治建设专项督查。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开展政治建设六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从落实“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执行党章党规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时间、不定次数,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线路的方式进行。自治区层面的监督检查覆盖全区14个设区市和所有区直、中直驻邕单位,各设区市监督检查覆盖所辖地区乡镇党委。全区立案审查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同时,在北海市、贺州市和广西民族大学、广西交投集团开展政治生态科学评价机制试点,探索构建政治生态科学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制度机制。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按照 “动员部署、转隶组建、推进融合、建章立制、深化延伸”五个阶段,稳步扎实推进全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截至2018年2月25日,自治区本级、14个设区市及111个县(市、区)全部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组建后,三级监察委员会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在机构、职能、人员上的全面融合,实现新的机制顺畅运行。通过改革,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和力量,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促进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升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巩固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纪委监委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改革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根据中央纪委2018~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到广西调研提出的要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集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加大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力度,提高群众获得感。建立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问题线索排查、直查直办、通报曝光、联动协同等6项制度以及专班专抓、蹲点督导2项机制。自治区、市、县三级纪委均组建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把54个国定、区定贫困县专项治理单列出来,专门建立制度机制,强化督促检查,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个贫困县,每年蹲点调研12天以上。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实现54个贫困县蹲点调研全覆盖。今年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9452件,结案820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43人。全区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367批次3394起。

(四)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同时,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察协调组,加强与政法、检察、法院、公安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制定线索处置有关制度,建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完善日常联系沟通、协同办案和纪律保障等措施,实行“一月一通报”,推动形成打“伞”破“网”合力。

四、2018年度绩效工作主要成效

(一)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加压实。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加强问责工作座谈会,开展问责情况盘点,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重点督办,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回头看”工作后,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严肃查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失职渎职、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严肃查处了北海市诚德公司冶炼废渣堆填占用滩涂、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高沙村非法炼铝厂环境污染、贵港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玉林市福绵区畜禽养殖污染等案件。

(二)作风建设“金色名片”更加闪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自治区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修订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查摆,扎实整改。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整治“为官不为”“经典路线”“冷硬横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继续紧盯年节假期、重要时间节点,构建“大数据+明察暗访+互联网+群众监督”的大监督格局。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623起,处理 250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0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23批次622起。

(三)惩治腐败更加精准有力。自治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执纪审查工作,提出“线索处置和立案情况每月通报、每月督办、查办协作、工作约谈、安全办案”等“五项硬措施”,以及“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五项硬要求”,综合运用会议、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行动合力统一到审查调查工作上。强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四位一体”监督,探索建立监督执纪问责大数据平台,及时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今年以来,严肃查处了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刘侃,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韦瑞灵,自治区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苗崇刚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震慑力度不断加大。

(四)纪律教育更加深入扎实。督促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宣讲教育,利用“网、微、报、刊”宣传平台,派出有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到区直机关和基层单位授课,列入各级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内容。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十个一”警示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和转化帮扶工作,让受处分干部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爱护,激发干事热情、放下包袱再出发。

(五)巡视巡察更加深化拓展。强化新形势下的政治巡视巡察监督,已完成第五、六轮对51家单位的巡视任务,启动第七轮巡视,对1个设区市及所辖4个县(区)、3家区直单位、7所区管高校和2个脱贫摘帽县进行巡视。推进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实现对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巡视巡察全覆盖。先后制定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巡视巡察工作。同时,建立巡视整改与绩效考核挂钩机制,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整改迟缓或整改不力被约谈的党组织,年度绩效考核分别扣分。

(六)自身建设更加坚强有力。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以上率下,抓班子、带队伍、建机制,自身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坚持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把忠诚于党、政治过硬贯穿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工作全过程,及时组织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对照检查,确保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法底线。专门下发文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制定回避、保密、“一案双查”等系列制度,严密程序规范,严格审慎用权,严防违纪违规办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严肃查处,防止“灯下黑”。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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