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程冰决定逮捕

日期:12-17
程冰翔安区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程冰决定逮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7日讯 14日,记者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程冰。

据悉,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程冰涉嫌受贿、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一案,近日由厦门市翔安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018年12月14日,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对程冰作出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徐鲁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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