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溪:“必须、严禁、应知”让权力不任性不妄为
近日,兰溪市纪委监委发布《兰溪市公职人员清廉用权行为规范“20个必须20个严禁20个应知”》,推进清廉建设标准化,让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不任性不妄为。
兰溪通过在巡察中发现的五个方面19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广泛征求意见,采用“正负面清单+案例警示+应知应会”的模式,确定“20个必须20个严禁20个应知”,形成了兰溪市公职人员清廉用权行为规范。
“20个必须”“20个严禁”为相对应的正负面清单,重申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放在前两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违规违纪类型;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执行,对民主集中制、个人事项报告、组织生活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制度要求再警示,并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三清理一规范”、扶贫脱贫、“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领域进一步规范约束。
为了让正负面清单更接地气,每一条清单都设置了典型案例,并强化用身边案例警示。典型案例中,兰溪本地案例占到83.33%,涉及对象上至党政部门班子成员,下至村、社区干部,覆盖所有层级公职人员。在警示震慑上,主要采用处置结果为党纪政务处分的典型案例,其中有30人被党纪处分、5人被政务处分、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特别是多处采用了“三清理一规范”治理、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中查处的案例,体现了当前违纪查处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
针对党员、公职人员对常识性概念不熟悉、不重视,导致清廉意识弱化的情况,“20个应知”注重政治引领,重申了党的初心和使命、“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全面”“三大攻坚战”等内容,提升清廉用权思想自觉。
为了让公职人员更好地知晓《规范》,兰溪要求全市公职人员以周一夜学、支部会议为载体,开展《规范》集中学习和“20个应知”知识测试。同时要求全市各单位对照“20个严禁”,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形成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标准、时限,逐项销号清零。各单位还要进行系统排摸,制定廉政风险清单,不断完善清廉用权责任体系、运行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规范》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金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