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试点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本报12月14日讯 13日,记者从海口市卫计委医改办获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性通过《海口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及院长年薪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将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技术劳务价值为导向,着重对公立医院在编员工岗位薪酬和院长年薪制进行改革,激励性收入明确纳入医院员工工资。
“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等“两个允许”精神,是我国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的方向。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4批共100多家城市公立医院先后启动并出台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实施方案,三亚市、儋州市作为试点城市,也出台了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口市自2016年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国家和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与部署,海口市决定将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改革试点。
记者了解到,改革试点实施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薪酬和院长年薪制等两个方面。其中岗位薪酬只对在编在岗工资人员实施,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岗位薪酬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差额拨款及医院收入等原渠道;院长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其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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