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管理规范》地方标准通过审查
12月13日,四川省地方标准《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管理规范》评审会在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顺利通过。标志着我省的小贷行业标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四川地方小贷行业标准的出台将是全国首创”,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证实。
驱除劣币 引导行业规范
2018年是四川金融的强监管年,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打击金融违法行为、整顿民间金融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希望对正规的放贷机构用标准立规矩,引导行业有序管理,提升我省小贷公司整体服务质量。
“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正规金融与非法金融的辨识度,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编制这一标准的意义所在。”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准金处处长张弛介绍。
“为行业正名,我们非常乐意参与该工作”,成都市大邑县富平小贷副总经理蒲智勇说,“此次的标准进行了大量调研,是省内各家小贷公司一路摸索、不断实践而形成的丰富经验的汇总,让我们有了指导性的规范纲领”。成都市青羊区兴成小贷副总经理林茂颖十分兴奋:“在没有行业标准的时候,公众很难区分正规金融与非法金融,标准的出台将解决我们的困扰。”
明确“五不准” 合同信息要备案
记者在该标准的送审稿中看到,规范明确提出了“五不准”:不准吸收存款;不准超过规定利率发放贷款;不准以非法手段收取贷款;不准做虚假账务、报虚假信息和搞账外经营;不准开展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五不准”的行为规范被要求悬挂在小贷公司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此外,应有统一的合规标识,对行业进行挂牌管理。”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潘席龙参与了审查会并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进行了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该规范还要求,以后小贷公司与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合同摘要”,需上报给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信息备案是对借款人的保障,小贷公司的经营透明度增加,有助于提高风险防控水平。”省小贷协会会长何良刚评价。
“推荐性”文件有“强制性”意义
对于该标准的下一步推广及应用,张弛介绍说,“地方标准由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出,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和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编制。从属性来讲,是推荐性材料,但从态度而言,我们将从监管的层面站出来,牵头组织、强力推动此项标准的落地。”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少鹿表示,《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管理规范》作为全国首个地方性行业标准,它的出现填补了国内该项领域研究空白,也是我省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民间金融纳入规范管理、稳定金融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将引领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更加规范、可持续,也能更大程度上地提升全省小贷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 (记者 彭瑀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