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前11个月处分86名局级干部
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北京市纪委市监委今天发布消息,今年前11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2983人,其中局级干部86人,县处级干部484人。
据通报,2018年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2020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4392件,谈话函询3342件次,立案3272件,增长16.2%,处分2983人(其中党纪处分2588人),增长21.0%。处分厅局级干部86人,县处级干部484人,乡科级部660人,移送司法17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454人,“小官贪腐”414人。
今年前11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730人次,增长15.3%。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和自我批评)855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2.9%;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327人次,占19.8%;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464人次,占4.0%;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86人次,占3.3%。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见习编辑 侯佳欣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