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高速林琳获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称号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共有198个单位荣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217个单位(班组)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213人荣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称号。其中,省高速集团福州公司京台管理中心林琳同志荣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称号。
林琳同志是福州公司首位“通行费征收亿元无差错岗位能手”,先后获得了“三八红旗手”“金牌工匠”“感动身边十大人物”“先进工作(生产)者”等各级荣誉称号二十余次,用坚守与奉献为“高效、清新、阳光、幸福”福建高速公路事业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