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杀妻藏尸案二审 检察机关建议法院维持原判

日期:12-13
死刑朱晓东原判

原标题:上海杀妻藏尸案二审 检察机关建议法院维持原判

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一案(“杀妻藏尸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朱晓东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晓东与被害人杨俪萍登记结婚,后共同居住于上海市虹口区。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晓东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杨俪萍的颈部致杨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嗣后,朱晓东将杨俪萍的尸体用被套包裹后藏匿于家中阳台上的冰柜内。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晓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朱晓东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朱晓东上诉辩称其不是预谋杀人,系自首,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庭对朱晓东故意杀人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对一审认定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上诉人朱晓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检察机关分别发表了意见,朱晓东作了最后陈述。

辩护人认为,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发的突发性犯罪,朱晓东系自首,认罪悔罪,建议对朱从轻处罚。

诉讼代理人认为,朱晓东系预谋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日12时23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委员、被害人的亲属、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延伸阅读

被害人父亲:相信会维持死刑原判

12月13日上午10点,备受社会关注的“上海杀妻藏尸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被害人的父亲杨敢连在开庭前接受采访时表示:“相对一审来说,现在心态轻松很多,昨晚也睡得不错,相信会维持原判,死刑。”

对于被告方更换代理律师和提交了新的证据,杨敢连称,他没有丝毫担心,之前他和律师樊颙沟通,对方也让他放心。(中新网张亨伟)

凶手母亲:想不通儿子自首却得不到法院从轻量刑

法院一审宣判后,朱晓东提出上诉申请。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朱晓东的母亲也称会上诉,表示很“痛心、遗憾”。她告诉记者,她对儿媳妇的死也感到无比痛心,“这辈子都是我们有愧于杨家。”但让她想不通的是,朱晓东投案自首,却得不到法院的从轻量刑,“我是一个单亲母亲,希望法院能给他个公正公平的结果。”

检察官详解为何不从轻处罚

关于朱晓东自首但却没有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因,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副处长、公诉人许靖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直言,“在20多年的公诉生涯中,这样恶劣的被告人并不多见,但我们不能以所谓的‘50万人网络投票表决’作为依据,公诉人之所以建议对他判处死刑的依据在于,他的犯罪手段的恶劣、犯罪后果的严重,包括他没有认罪悔罪。这是对法律的尊重。”

“检察机关认为可以认定被告人朱晓东为自首,但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就是死刑。”2017年11月29日上午,许靖在法庭上发表公诉意见时说。

案情回顾

2016年10月18日

29岁的上海市男子朱晓东在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的家中与妻子杨俪萍发生争吵,朱晓东用双手扼住杨俪萍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随后,朱晓东通过妻子的手机,以一人分饰两角的手法,对外界营造出杨俪萍仍然在世的假象。朱晓东不仅模仿杨俪萍的语气发布朋友圈,还频繁在微信上与妻子的亲友进行文字互动。不过,对于语音聊天、电话通话等,其均以手机故障、无法进行语音交流为由搪塞。而当杨母等人提出见面、探望等要求时,朱晓东则通常以妻子的口气回复称,自己“正在外地旅游,无法见面”。

2017年1月31日

朱晓东试图上吊自杀未遂。

2017年2月1日

杨俪萍的父亲杨敢连60岁生日,原本在微信上答应回家吃饭的“杨俪萍”迟迟没有出现。同一天,朱晓东在父母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杨敢连一家才知道女儿已经遇害。此时,距离案发已经105天。

2017年8月3日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朱某提起公诉。

2017年11月29日上午

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就被告人朱晓东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自首情节以及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开了调查,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当日,该案庭审结束,决定择日宣判。

2018年8月23日上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晓东随后提起上诉。

(新闻综合浦江天平微信公众号、中国新闻网、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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