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机关将严格把握融资行为“非法性”认定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方晴通讯员穗检宣)昨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两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与成效,回应“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等企业关心问题。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虹在会上表示,检察机关会严格把握经营活动中融资行为“非法性”的认定,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融资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得以违法犯罪对待。防止任意扩大对民营企业融资行为的刑事打击,慎用刑事手段解决,以此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周虹表示,对民营企业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能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吸收资金情节显著轻微,可依法免于刑事处罚或作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