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中院受理金立通信破产案 刘立荣:偿债是我最大心愿
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赵毅波)12月12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12月10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此前,金立创始人刘立荣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曾表示,“预计下个月就可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之后就是法院接管了。用三五年时间全额偿债是金立能做到的,也是我现在最大的心愿。”
新京报记者获悉,2018年5月8日,申请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以被申请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破产清算。
据悉,在听证过程中,申请人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主张,截至2018年11月20日本案听证之日,其对被申请人享有到期未清偿的债权金额(本金和利息)总计266656669.50元。金立公司表示目前无法偿还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的债权。
深圳中院表示,被申请人金立公司于2002年8月20日成立,营业期限至2022年8月20日。金立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立荣,注册资本20000万元,股东为刘立荣(持股41.40%)、卢光辉(持股20.50%)、李金荣(持股14.70%)、李明员(持股12.30%)、杨立(持股2.90%)、杨建成(持股2.10%)、周志勇(持股1.7%)、陈耀辉(持股1.00%)、王立章(持股0.85%)、陈勤康(持股0.85%)、何大兵(持股0.40%)、张高贤(持股0.30%)、徐溟皓(持股0.30%)、陈赞华(持股0.20%)、刘孝锋(持股0.20%)、王伟(持股0.10%)、王旭东(持股0.10%)和罗来毅(持股0.10%)。
深圳中院称,截至目前,金立公司涉及数百宗民商事诉讼、仲裁和执行案件,金立公司名下部分资产已设定抵押和质押,全部资产均已被多轮保全查封。在金立公司作为另案被执行人的(2018)粤03执1649号执行案件中,本院已于2018年11月6日以金立公司名下大部分财产已被轮候查封或冻结暂不能处分、金立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深圳中院认为,申请人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对被申请人金立公司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金立公司逾期未能清偿。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作为金立公司的债权人,依法可以向本院申请金立公司破产清算。涉案债权已经到期至今未能获得清偿,足以证明金立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而作出如上裁定。
据介绍,金立集团2002年9月成立于深圳,现有深圳金立科技、东莞金铭、东莞金众、东莞金尚、北京金立、香港金立等11家全资下属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十五年发展,金立在东莞松山湖畔建有占地面积300多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投资23亿元的金立工业园,手机年产能1亿台,拥有54条全自动贴片生产线,110条成品组装测试线。成品组装、主板生产、主板测试、印刷、相关配套设备等,90%为进口一线高端品牌。
近年来,伴随着手机市场的白热化竞争,金立最终倒下,而其原因备受外界争议。对于赌博传闻,刘立荣近日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表示,“参与是有的,但是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钱?如果是真的,博华(指纪晓波家族控制的博彩公司博华太平洋)股价都要大涨了。在国内能有几家公司拿出100亿?”
刘立荣反思称,“到今天这个局面,本质上是因为金立手机多年都在亏损。在功能机时代金立盈利能力是比较好的,2007年利润有5个多亿,到2011年利润在3亿到5亿之间,这个时候规模其实并不大。反而后面转型做智能手机,从2013年开始以来就一直在亏损,费用大,产出不大,持续负现金流,一直通过银行输血。”
刘立荣表示,在2013年到2015年,金立平均每个月亏损不低于1亿,到2016年和2017年每月亏损不低于2亿。”
刘立荣还谈到了金立管理上存在的许多问题:“我是个过于重视感情的人,很多身边的人在金立呆了很长时间,一些部门相互之间成了堡垒,人员臃肿、活力不足、效率不够,存在一些吃大锅饭的现象。我个人性格上也缺少了对内部下手改革的狠心。”
新京报首席记者 赵毅波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