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女联名开户为父亲筹养老金 老人起诉取款被驳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85岁马老汉将四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他与子女5人的联名银行卡内90万元存款归其个人所有,且由子女协助其办理取款手续。新京报记者今日(12月12日)从北京通州法院获悉,该院审结此案,驳回了马老汉的诉讼请求。
马老汉称,自己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于2017年7月与四名子女共同在银行开设联名定期一本通存款账户,开户当日存入一年期定期存款90万元。他说,上述款项为出售家庭住房并分给子女,分配完毕后的余款,属于其个人财产,也是其养老的重要保障。目前,自己租房居住,退休工资不足以支撑全部生活、医疗费及保姆费用,除儿子外,三名女儿拒不配合其办理存款支取手续,无奈只能到法院起诉。
庭审中,马老汉的三名女儿称,90万元存款系针对父亲的养老,大家一起筹集的养老金,联名一本通存款账户设立目的,是为了用于父亲突发病情的应急准备金及日常养老支出的补充,因父亲年岁已高,故设立为共管账户,意在防止任意一方因个人原因,违背账户设立初衷,挪作他用。除上述90万元,父亲名下有10多万元的活期存款用于日常支出,每月还有4800元的退休工资。目前,尚不具备支取90万元的条件,且90万元并非父亲马老汉的个人财产。
经法院调查了解,三名女儿所称的10万元的活期存款已经被马老汉支取作为孙女结婚的“份子”钱,马老汉儿子对上述事实认可,认为这是父亲自愿处理自己的财产,他人无权干涉。且父亲现在与自己一起居住生活,父亲因为生活需要,需动用90万元存款。
审理后法院认定,90万元存款应为各联名人共有。马老汉主张上述存款为其个人所有,依据不足,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
新京报记者刘洋
编辑潘佳锟校对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