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清:“阳光反馈”化解信访难题
“当着大家的面把问题摆出来,解释得很清楚,像你们这样办理信访件,我们心服口服!”在乐清市盐盆街道上段村信访问题举办阳光反馈会之后,一名参与了活动的村民满意地说。
办事越透明,群众越信任。针对群众身边的信访突出问题,乐清市纪委试行“阳光反馈”公开质询评议机制,2016年以来共组织大规模信访问题阳光反馈会30次,处理信访问题30起,化解基层突出矛盾38个;党纪处分26人,提醒谈话13人,诫勉谈话6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挽回经济损失231万余元;特别是有效化解了淡溪镇梅岙村、雁荡镇上詹村等一批信访积案,无一不得到群众的高度肯定,社会反响良好。
“在过去的信访件办理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信访群众往往会对办理机关存在‘官官相护’‘被买通’等不信任心理。”乐清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涉纪疑难信访、“三访”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信访问题予以全方位“阳光反馈”,通过信息全程公开、接受群众评议等形式,消除调查方、信访人和相关群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正是破解涉纪疑难信访问题、提升群众满意率的有效途径。
在“阳光反馈”公开质询评议机制中,乐清市纪委注重信息的全程公开,办理农村涉纪疑难信访问题时,通过召集信访问题所在村两委成员、全体村民代表、部分党员代表及信访人,将调查过程、调查结果和处置结论进行全面的展示和详细的解答,让群众了解信访问题的历史全貌,消除疑虑和猜测,并在反馈后接受与会群众的质询,通过现场解答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方式,获得群众的最大程度认同。此外,对涉及公职人员信访问题的调查结果,采取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的公开方式;对涉及农村“三资”等村级范畴信访问题的相关情况,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开等形式,在规定期限内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增加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促进了群众诉求的合理化,也实现了反馈效果的最优化。
“与此同时,我们把事实和道理摆在面前,也让一些无理的信访群众失去依靠,让继续闹访、纠缠的信访人内心受到震慑,也让更多的群众明白真相。这不仅净化了社会风气,还能推动村庄的建设发展。”乐清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如针对南岳镇里三村的信访问题,乐清市纪委通过全面深入调查,对相关违纪违法的人员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通过阳光反馈会还暴露了该村不良政治生态情况,使绝大多数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也意识到极小部分村民为了个人利益诉求导致该村发展受阻,并对此深恶痛绝。
“阳光反馈”实施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乐清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该项工作推向纵深,用事实解谜题,以公开塑公信,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温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