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68 X340000201811300025 淮南市凤台县新集煤矿、顾桥煤矿、潘集煤矿,扬尘污染扰民。 淮南市 大气 煤矿企业一直以来都是淮南市环保重点监管对象,2018年以来,淮南市环保局对全市煤炭行业持续进行督查检查,按照《淮南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淮南市2018年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要求,制定了《2018年煤电企业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检查工作方案》,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开展了全市煤电企业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市环保局已对5家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煤矿依法立案查处,罚款共32万元。
信访件反映“凤台县新集煤矿”实际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煤矿,新集三矿根据国务院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求,已于2016年2月停产,政策性关闭。目前生产运营的是新集一矿和二矿,其中新集一矿在凤台县境内,新集二矿在毛集实验区境内。顾桥煤矿实际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顾桥煤矿,位于凤台县境内。"潘集煤矿"为该市潘集区境内的煤矿,分别为潘集第一煤矿、潘二煤矿、潘集第三煤矿、朱集东煤矿、潘四东煤矿和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朱集西煤矿,其中潘集第一煤矿根据国务院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求,已于2018年11月已正式关闭。接转办信访件后,12月2日至5日,市环保局分别联合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环保局赴信访件中所诉的新集一矿、新集二矿,顾桥煤矿、潘二煤矿、潘集第三煤矿、朱集东煤矿、潘四东煤矿和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朱集西煤矿进行调查。市环保监测站安排对各矿厂界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
(一)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新集一矿:检查发现该矿各降尘设施均正常投用,但有部分道路路面有少量煤泥存积,清扫不到位。
2.新集二矿:该矿现有原煤露天堆场1个,无煤矸石堆场。原煤堆场四周建有高8米的金属抑尘网,堆场内配套建有2台覆盖范围分别达3万平方米的高架喷雾炮;矿内地销煤路已硬化,沿路建有喷淋降尘装置,出煤场处建设有车辆冲洗装置,成立有卫生队专门负责运输道路的清扫工作,矿内主干道和运输道路每天有专用洒水车定时洒水和冲刷;该矿不设置煤矸石堆场,原用煤矸石场地已覆土复绿,新产生的矸石通过装有喷淋降尘系统的封闭式胶带机运至采煤沉陷区分区回填。
(二)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顾桥煤矿:检查发现该矿各降尘设施均正常投用,车辆运输路面有少量煤炭等物料散落地面,清扫不及时;车辆冲洗装置少量喷淋头损坏,冲洗效果不佳。
2.潘二煤矿:矿内地销煤路仅供煤矸石转运使用,并建有车辆冲洗装置,矿区有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检查发现车辆运输道路路面有少量物料散落。
3.潘集第三煤矿:矿内煤矸石转运道路配备有车辆冲洗装置,矿区有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检查发现矿内部分车辆运输道路路面散落物较多。
4.潘四东煤矿:矿内车辆运输道路已全部硬化,矿区有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检查发现矿内部分车辆运输道路地面水沟淤泥较多,未及时清理,部分道路存在破损,未及时修复。
5.朱集东煤矿:矿区有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检查发现矿内部分车辆运输道路存放有清理排水沟的残留煤灰物料未及时清理。
(三)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朱集西煤矿。检查发现该矿整个后场因道路、管廊等施工和管理不到位原因造成环境状况差。 属实 对于煤矿的扬尘污染问题,需要通过工程性措施和建立日常环保管理长效机制来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此次信访件的查处发现,在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下,淮南市各煤炭企业均在实施和完善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其中,新集一矿、顾桥煤矿、潘二煤矿、潘三煤矿正在实施封闭式煤棚工程项目;潘四东煤矿、朱集东煤矿、朱集西煤矿正在实施地销煤路建设和增修项目;朱集西煤矿正在修建输煤管廊项目;各煤矿都建立对地销煤路、排矸道路的清扫、冲洗和运输车辆冲洗等日常管理制度,并配套了防尘降尘设施。但检查中发现,部分煤矿的车辆运输道路物料抛洒,清扫不及时等问题也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完善。
市环保局已现场要求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煤矿强化日常管理,对煤炭、煤矸石的贮存、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的生产作业环节进行全面自查,细化管理,减少煤炭、煤矸石的贮存量;装卸、运输环节加强喷淋降尘作业;对运输道路增加清扫和冲洗频次,全面降低扬尘产生和排放。
待市环保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后,将根据监测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若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市环保局将督促煤矿企业做好日常环保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完善防尘降尘措施,尽可能减少扬尘污染;若监测结果超标,将依法对存在问题的煤矿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继续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尽快实现达标排放。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