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署:4个地区新增地方隐形债务30亿元
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审计署日前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显示,部分地区违规举债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审计公告显示,从审计情况看,有关地区和部门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取得较好成效。但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上还存在突出问题,部分地区违规举债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多数被审计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4个省的4个地区以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01亿元。
具体如下: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陕西省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分别从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咸阳高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借款 3.88 亿元、7.53 亿元,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截至 2018 年 8 月底,共计形成以财政资金偿 还的政府隐性债务 11.41 亿元。
2018 年 4 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桂林市教育 局同意桂林中学向银行融资解决新校区建设资金,并承诺以财政资 金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截至 2018 年 8 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 的政府隐性债务 1.92 亿元。
2017 年 9 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信托 公司借款 3 亿元,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相关借款,七台河 市财政局明确将上述融资的还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截至 2018 年 8 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隐性债务 3 亿元。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3 月,湖南省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将市政道路等公益性资产售后回租的方式违规融资 14.6 亿元, 用于借新还旧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截至 2018 年 9 月底,形成以财 政资金偿还的政府隐性债务 13.68 亿元。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见习编辑 侯佳欣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