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涉失信 兆新股份称暂未收到法律文件

日期:12-10
兆新股份陈永弟失信

原标题:实控人涉失信 兆新股份称暂未收到法律文件

新京报讯(首席记者赵毅波)对于实际控制人陈永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12月10日,兆新股份相关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已向大股东发函询问,暂时没有收到法律文件。

12月9日晚,兆新股份公告,西南证券股份出具了一份核查意见显示:自2018年8月开始,兆新股份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现债务危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受实际控制人债务危机影响,公司面临流动性困境。

11月27日,新京报独家报道,上市公司兆新股份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对此,兆新股份未有公告。

在确认实控人出现债务危机的同时,兆新股份还表示,在当前国家“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众多民营企业面临着融资渠道萎缩、资金成本上升、信用风险增加等问题,公司作为中小民营企业的一员,公司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在此情况下,兆新股份计划将两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43734244.87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兆新股份表示,公司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纾解公司面临的融资困境,降低财务成本,维持公司目前的经营稳定及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兆新股份称,截至目前,陈永弟先生及彩虹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若陈永弟先生及彩虹集团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将与陈永弟先生、彩虹集团保持沟通,督促其提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陈永弟先生、彩虹集团正积极沟通处理股份被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股份冻结”,兆新股份称。

据官网介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56)成立于1995年12月,2008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核心业务涉及传统业务(包括精细化工、生物基降解材料)、新能源业务(包括新能源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储能、智慧停车)等领域,是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深圳市十大成长之星企业。

记者联系方式:zhaoyibo@xjbnews.com

新京报首席记者 赵毅波 编辑 徐超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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