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助力绿色发展
近年来,西宁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绿色发展,以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为引领,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构筑起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价值取向。牢固树立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立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中,实现绿色发展立法与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努力实现生态美好、经济发展、百姓幸福的有机统一,着力打造高原绿色发展之城。二是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推进绿色发展立法项目有效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历时两年研究制定了全国首部规范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地方性法规—《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三是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上部署,认真清理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打包清理了《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西宁市林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坚决杜绝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故意防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留死角。
下一步,西宁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建设,为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