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首次邀请第三方参与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

日期:12-10
救助金思明区司法

原标题: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首次邀请第三方参与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0日讯 12月6日下午,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首次邀请区人大代表、律师共同参与该院一起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活动,现场为该院承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黄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

据悉,该院在审理严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黄某一家系困难户,在物业公司工作当保安,收入较低,家庭经济困难。黄某因被严某某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花费大额医疗费、护理费。此外,因被告人严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对黄某进行及时赔偿,使得黄某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黄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及时向其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法律知识。随后,黄某向该院提出救助申请。经依法审查,该院认为其符合救助条件,第一时间报请救助审批,经多方研究,决定给予黄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

(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林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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