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某地的治污标语
原标题:[解局]烧散煤被拘留,背后的问题没那么简单
又到一年过冬时。
每到这个时刻,对于深受雾霾困扰的华北地区而言,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想必都不轻松。地方政府关心的是如何保卫蓝天,人民群众关心的是如何温暖过冬。不幸的是,在环保和民生之间,有时却出现了冲突。
12月7日,曲阳环保微信公号发布了题为《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的消息后,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
次日,曲阳县即作出情况说明,称此消息内容有误,系工作人员失误所致,曲阳县没有对燃用劣质散煤人员进行过拘留,只进行了批评教育。文中2张图片实为12月6日因非法排污接受询问的张某某、王某某照片。
曲阳县虽已站出来澄清,但这次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却不可忽视。
三个问题
类似问题之所以触人心弦,原因大致有三:
一,地方政府会为了治理目标而罔顾民生么?
不少岛友应该还记得,去年河北省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却因工作不到位,不少民众因为气荒、供暖时间迟滞等原因受冻,连上课的小学生都被冻的冷嗦嗦。事后,河北省有关部门承认推行气代煤工作太过激进,相关配套措施未能跟上,由此导致了气荒。
许是对去年的事件印象太深,大家这次对曲阳环保的通报表示质疑,也很正常。
不过,就曲阳县的实际情况看,显然已经吸取了去年的教训。曲阳县并未大规模推广成本大、政策难度高的“双代”工作,而是选择了成本较低、老百姓也易接受的清洁型煤推广方案。这回避了因“气荒”等宏观调控造成的问题。
同时,型煤市场是相对可控的地方市场,曲阳县的先期准备工作是比较到位的。查询曲阳县的有关信息可见,早在8月28日,曲阳县即召开了散煤治理暨型煤推广推进工作会议,截止11月底,共置换散煤1147余吨。可见,清洁型煤的供应是有保障的。
事实上,10月24日曲阳县委书记还在会议中强调,要在保证群众温暖过冬的前提下,完成锅炉取缔工作,加强散煤置换和劣质煤管控。事后,曲阳县有关人员在回应时亦指出,并不是不让群众烧煤,而是不能烧散煤。
二是,地方政府是否涉嫌滥用警察权?
平心而论,仅仅因为燃烧散煤就被拘留,人们本能觉得于情于理不符。事后有法律专业人士解读,群众烧煤行为本身不违法,训诫后二次违规也不构成治安拘留的条件。细究曲阳县的有关做法,还真有值得探讨之处。
尽管按照县里的说法,本次拘留事件是“乌龙”,但在曲阳县有关地方性文件和会议宣传里面,均明确提及二次使用散煤会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根据曲阳县公安局的案件通报,公安机关的确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中,有对相关人员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不过,涉案人员基本上都是企业负责人,违法情形都比较严重。2014年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印发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曲阳县公安机关应该是根据这个法律依据办案的。
那么为何还会有闹“乌龙”的事情出现?
当地虽还没有公布详细信息,但合理解释是,普通群众基于取暖的目的烧劣质煤,是很难够得上行政拘留措施的,公安机关当然很清楚其中的规定,故而顶多是对不配合群众采取训诫措施。当然,如果有群众暴力抗法,那有可能够得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但是,环保部门并不了解公安机关办案的严肃性,为了制造舆论声势,形成氛围,工作人员可能只是简单地依据“政策意图”张冠李戴。
第三,地方政府为何频频使用老百姓并不容易接受的运动式治理方式?
客观上说,运动式治理不仅群众不喜欢,基层干部更不喜欢。但这确实是短期内完成任务,应对上级压力的唯一办法。
11月2日,曲阳县曾因空气质量问题被省政府督查组公开约谈,县委县政府的压力可想而知。这也就可以理解,曲阳县政府在推广清洁型煤的工作中,会采取运动式治理方式。
比如一刀切,划定5个乡镇散煤禁燃区,以及7个“电代煤”、“气代煤”村,在这些地区,完全杜绝散煤的流通、使用。同时为了保证政策力度,县委甚至赋予主管副县长和大气办“先斩后奏”的权力,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的,先免职再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
如此政策传导的结果是,一线工作者对违反政策的行为,亦会采取断然措施,那么就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天然矛盾。
曲阳在污染防治中面临极其尴尬的境地。曲阳县的经济并不发达,境内主要是山区,至今贫困县的帽子还没摘掉,其支柱产业还是污染较为严重的雕刻,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条件是比较差的。
但是,曲阳又恰恰是保定地区乃河北省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县之一,污染防治的任务极重。如此,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推广“双代”。但这项工作费钱,曲阳县未必承受得了;且地处山区,推广工作自然受限。那么,推广清洁型煤就是唯一选择。唯一的麻烦就是,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严防死守”散煤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可以这样认为,曲阳县是在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被迫投入大量行政资源,通过运动式治理方式开展污染防治的。
普遍问题
曲阳县所遭遇的困境并不是特例,而是全国很多地方的普遍问题。其根本矛盾是,环境治理目标和群众实际需要之间存在冲突。
客观上,人们当然都希望有一个既环保又实用的生活方式,但实践总是比想象复杂。一旦政府的政策目标过急过快,就很可能忽略老百姓的实际困难,从而导致巨大矛盾。
仅以清洁能源推广为例,它所面临的问题恐怕不是短期内可以解决的。
首先,高成本如何解决?目前的情况来看,“清洁”往往意味着高成本,如果没有政府补贴,极少有居民会改用清洁能源;事实上,大部分家庭也用不起。因此,推广清洁能源必然意味着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加。
根据我们的调研,每个地方的补贴不尽一致,但共同点都是政府出大头、居民出小头,保证居民使用清洁能源的成本不至于太高。比如河北廊坊农村在2017年煤改气时,政府免费给每个家庭安装一台壁挂式天然气取暖炉(标准功率),另外还给予三年的补贴,每年4个月,每个月500元。
现在的问题是,三年以后怎么办?
在调研中发现,哪怕是群众接受度高的地方,很多农户仍然保留了炕;尽管家里的锅炉拆了,但却保存地好好的。按照群众的说法,一旦政府补贴停止,就要重新烧炕!以至于,有些地方为了一劳永逸,在开展“两代”工作时,顺便把老百姓家的炕给拆了,锅炉也砸了。但这又制造了不少矛盾。
其次,技术过不过关?如此高的使用成本,实际上意味着现有的清洁能源取暖技术是不够好的。就技术考量看,使用清洁能源也许耗费了更多的能源,本身就是不环保的。在这个意义上,大规模推广“双代”工作有点操之过急。
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农户在使用这些取暖设备时面临水土不服的问题。比如,无论是气代煤还是电代煤,都是建立在城市“单元房”的理论假设之上的。但农村的房子普遍比较大,密封性不及单元楼,而且天然气升温、降温都很快,基本上不怎么暖家。
晋东南某地今年开始煤改气,根据试验,一天开6小时天然气约20元,冬季取暖按4个月算约2400元,政府每家补贴1200,补贴三年。政府补贴不算低,但是很多老百姓还是宁愿选择烧煤球也不愿意用天然气。
再次,如何与人们的生活方式相匹配?清洁能源的推广看似是一个政策问题,却触及乡土社会的根本,无异于一场生活方式的革命。
比如,北方农村普遍有炕,家庭的空间布局和社交活动都是围绕炕展开。根据我们的调研,各地在推广清洁能源的过程中,反应最大的是老年人群体。很多老人晚上偷偷起来烧炕,倒不是为了节约,为的就是取暖。
治理风险
客观上,清洁能源的使用意味着更高的治理成本,也意味着更高的治理风险。
过去,燃料使用是农民生活方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融入到了农业生产、生活和观念系统之中。最典型的是秸秆焚烧。
过去,秸秆焚烧本是就地肥田的措施。但这几年,秸秆禁烧工作成为北方大部分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很多地方都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从目标设定、任务分配、人员配置、奖惩措施,乡村干部几乎是通过严防死守的方式(24小时值班,无死角监控)来对待秸秆禁烧工作的。
华北某省,省政府规定卫星监控到一个县发现一个起火点,就要罚100万;县政府则规定,哪个乡镇被县督查组发现有起火点,罚款30万;乡镇政府没办法,只能将责任压实给驻村干部、村干部和网格员,将考核与他们的津贴挂钩。现在很多基层干部反应工作忙,任务重,实际上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耗在环保等“严防死守”的工作上。麻烦的是,这些工作拖累了基层干部,却并不讨好群众。
在污染防治工作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不可避免地改变群众生活方式的情况下,我们希望,环保治理目标需要应该适当减慢,因地制宜。尤其是对于曲阳县这样的自然条件不好、经济欠发达,农民生活方式还比较传统的地区,不应简单地用一刀切的环保指标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
当前的农村社会正处于巨变过程中,农民生活方式亦在发生极大改变,环保观念正深入人心。事实上,只要我们有耐心,农民自己会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能源消费方式。
而政府更需要做的,是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开发经济实用的清洁能源及设备,并做好基础设施工作,让群众自己去选择更好的能源消费方式。
文/吕德文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义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