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措施鼓励台湾同胞来冀发展
(记者张晓明)12月7日,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冀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进行了介绍。
该方案共包括“冀台经贸合作”、“来冀就业创业”、“冀台文化交流合作”、“生活宜居”等四方面、53条具体内容。
冀台经贸合作方面共22条,结合河北特色,重点突出了鼓励台胞参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参与河北省乡村振兴战略,参与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扶贫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并与河北省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等内容。
来冀就业创业方面共12条,结合河北实际,重点突出了鼓励台湾同胞来河北省创业就业,允许台胞报名应聘河北省事业单位,在台湾地区的学术成果可以纳入工作评价体系,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并同等享受河北省出台的人才服务保障方面的政策等内容。
冀台文化交流方面共11条,主要细化了允许台胞参加省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允许参与国家设立的中华慈善奖、梅花奖、金鹰奖等各类评奖项目,在冀长期居住且有突出贡献的台胞还可按规定列席、旁听省市政协会议等内容。
在冀生活宜居方面共8条,结合台胞诉求,主要在住宿、就医、出行、子女入学、证件申换、游览、购房、公积金、法律服务等领域为台胞提供同等待遇和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