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研究制定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等工作
12月7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主持召开省政府2018年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等工作。
会议讨论并通过《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吉林省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决定按程序上报或印发。会议听取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制定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事关广大劳动群众切身利益。要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工资支付守法诚信管理制度等,形成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度保障体系。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明确惩戒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保障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工资支付,决不能让他们流汗再流泪。
会议强调,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有利于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壮大消费新增长点。要顺应消费转型升级趋势,精心办好各类节庆和商业综合体的促消费活动,千方百计促进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体育等领域消费提档升级、提质扩容。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是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有效路径。要坚持创新驱动、人才引领、需求导向、因地制宜,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和科技资源,建设创新型特色小镇,推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
会议强调,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动力源泉。要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引进培养创新人才,提高研究水平。立足吉林发展需求,加大优势特色学科支持力度,夯实创新发展基础。
会议强调,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事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民生福祉。要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强监管、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建立长效机制,斩断利益链条,暗访明察,严打重罚,形成有力震慑。加强医保支付管理,坚持付与查、查与打相结合,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诚信分级体系,倡导守法诚信经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靖平,副省长石玉钢、侯淅珉、刘金波、朱天舒,省政府秘书长彭永林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参事列席会议。(黄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