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以学区房面积区分入学资格毫无道理

日期:12-07
学区房入学刊文

原标题:南方日报刊文:以学区房面积区分入学资格毫无道理

众所周知,一线城市的学区房炙手可热。但谁又想到,买了学区房,也不必然能入学。深圳市某学校日前发布公告称,从2019年开始,该校对申请该校学位的房产进行“升级”要求:住房面积≤3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6年以上;30㎡<面积≤50㎡,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4年;面积>50㎡,需要满1年。

之所以出台这个规定,应该是针对一些投机性择校申请而言的——为了孩子上学而非实际居住,很多人会购买小户型,有的空置不住,有的频繁转手。但现在的标准能防范得住吗?有的人买的房子小,住的时间短,能因此界定是“投机性”买房吗?有的人财力雄厚,买的房子大,住的时间长,能因此认定是“刚需性”买房吗?是不是刚需,是不是投机,用生硬的数字作区分,首先在逻辑上就讲不通。

此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学区房是合理的,小户型学区房就更有存在的必要了。不可否认,有些小户型被“炒”的很高,但饶是再贵,还是比大户型便宜。普通人通过努力奋斗,还是有可能买得到,给小孩子一个上名校的机会。倘又规定户型又规定年限,学区房以及附带的优质学位,就真的把普通家庭拒之门外了。所以说,对学区房区分限制,不仅逻辑上讲不通,而且很容易加深不公。

引起热议后,这则“公告”被紧急撤下,并称符合入读条件的都会安排学位。事情到此虽然告一段落,但是作为教书育人的机构,为何出台这样的规定,仍值得反思。

来源:青的蜂/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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