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仑墟”抄袭没?71万网友围观庭审
大洋网讯 昨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菲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菲狐公司”)诉霍尔果斯侠之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侠之谷公司”)、广州柏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柏际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该案是广州互联网法院9月28日挂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
原告方索赔500万余元
据了解,《昆仑墟》是由上海菲狐公司研发的一款仙侠题材角色扮演类游戏。在游戏运营过程中,上海菲狐公司发现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广州柏际公司联合运营的《永恒仙尊—经典梦幻修仙游戏》等五款游戏与《昆仑墟》高度近似,遂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上海菲狐公司认为,这五款游戏在角色及技能、场景画面、UI界面、道具等多方面与《昆仑墟》移动网络游戏的前81级游戏整体画面及其中包含的82幅美术作品基本一致,导致广大消费者产生混淆,分流了大量的游戏用户,侵占了该游戏的市场份额。
上海菲狐公司主张,其为完成《昆仑墟》的创作投入了巨额的研发成本,自2017年6月上线以来,已支出近2亿元用于游戏宣传,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银行流水已超过10亿元。三家公司的抄袭行为严重侵犯其著作权,遂要求三家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并在指定刊物及三被告的官方网站上登载声明、消除影响。
被告方称不排除“被抄袭”
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共同辩称,上海菲狐公司主张权利的《昆仑墟》游戏内容涉嫌抄袭《魔法王座》《少年群侠传》等游戏,内容不具有独创性,不享有在先著作权。
此外,《昆仑墟》形成的时间晚于被告方游戏的公开发表时间,不仅不具有接触可能性,而且不排除原告或其关联企业根据被告方游戏的内容进行自身游戏的针对性修改,从而造成与被告方游戏相似的结果。结合作品类型来看,《昆仑墟》整体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被告方游戏与《昆仑墟》内容亦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不存在侵犯该游戏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
广州柏际公司则表示,同意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的答辩意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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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当事人线上“隔空”开庭
据悉,庭前各方当事人通过广州互联网法院智慧审理平台累计提交电子证据190余份,证据材料逾200GB。开庭当天,各方当事人通过登录平台准时上线参与庭审,围绕庭前已经确定的“原告主张的前81级游戏整体画面是否为作品、原告是否享有其所主张作品的著作权、三被告是否存在接触原告作品的可能”等7个争议焦点开展了激烈辩论。
该案采用在线审理模式,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广州天河区,三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分别位于深圳福田区和广州天河区,各方当事人均无需来到法院即可在线完成诉讼流程。全新的线上“隔空”审理模式,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提升了诉讼体验。该次庭审也是广州互联网法院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在线审理模式的首次尝试。
据了解,社会公众通过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线诉讼平台、“广互在线”微信小程序、“广互在线”官方微博进行了线上旁听。该案同时还在多家主流媒体全网同步直播,整个庭审历时2小时54分钟,全网在线旁听人数累计达71.1万人次。
(信时记者何小敏 通讯员段莉琼 刘文添)